瓜農親屬:為何夏俊峰判死 城管只判1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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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3年12月28日訊】昨日(27日)湖南永興縣法院開庭審理臨武瓜農鄧正加死亡案,4名涉案城管均被控故意傷害罪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6個月至11年不等。對於這一判決結果,鄧正加的親屬認為不公:「為甚麼夏俊峰打死城管判了死刑,城管打死老百姓只判11年。」

今年7月17日瓜農鄧正加夫婦在臨武縣城擺攤出售西瓜途中與城管人員發生衝突,鄧正加倒地身亡。屍檢結果顯示:鄧正加系外力作用誘發腦部畸形血管破裂出血死亡。鄧的親屬稱,衝突中城管用秤砣砸了鄧正加。當地官方還與家屬發生「搶屍風波」,一度令衝突升級。

大陸媒體報導稱,昨日永興縣法院開庭審理此案。法院認為,4被告人的傷害行為是導致畸形腦血管破裂的誘因,結合4被告人的自首情節及本案中所起的作用,對廖衛昌予以從輕處罰,對其餘3人予以減輕處罰。

瓜農鄧正加兒子鄧青強和兩名親屬昨日全程旁聽了庭審過程。鄧青強說,他們一行5名家屬於26日中午到達永興,由於只拿到3張旁聽證,鄧青強的母親和妹妹未能入庭。
對法院的這一判決結果,鄧青強表示難以接受,認為量刑偏輕,其他家屬也對此表示不滿,他們將上訴。

鄧青強說,庭審前,曾有城管家屬找過他們,讓他們簽署諒解協議。另外,他們在政府機關工作的親戚也被縣領導談過話,讓親屬做他們的工作。永興縣法院的一個庭長也找過他們,希望他們簽署諒解協議。

鄧青強說:「我們不會原諒他們,只想法律給他們一個公正的審判。」「我們覺得,這樣審判不公平,為甚麼夏俊峰打死城管判了死刑,城管打死老百姓只判11年,輕的甚至只有3年半?」

遼寧小販夏俊峰案件

2009年5月16日,遼寧小販夏俊峰被城管暴力執法後帶到城管辦公處暴打,被迫拔刀自衛,殺死兩名城管。2011年5月9日上午,夏俊峰刺死城管案終審宣判,夏俊峰因故意殺人罪被判處死刑。2013年9月25日,夏俊峰被二審判處死刑並執行。

夏俊峰案件發生後,無數民眾懇請最高法院刀下留人,城管暴力執法在先,請饒夏俊峰不死,不要處死一個原本善良的老百姓!但4年後,夏俊峰依然被處死,當局甚至拒絕了夏俊峰家人要求和夏俊峰合影,留個照片給兒子的要求,引發民眾強烈憤怒和譴責。

責任編輯:李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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