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牌家庭日托違規 安省最高或罰25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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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3年12月04日訊】(大紀元記者季薇編譯報導)擬議出台的兒童保育立法,將使安省政府擁有更大的權力,對違規日托施以罰款或予以關閉。
  
據《多倫多星報》報導,依據週二(3日)推出的《兒童保育現代化立法》(Child Care Modernization Act)擬案,對於任何一間使兒童處於危險之中的日托,安省政府可立即令其關閉。此外,對於經營非法日托者的每次違規行為,廳級部門可開出高達10萬元的罰單。而最高罰款額,將從2,000元提高至25萬元(法院下令)。
  
如果立法獲得通過,廳級官員向非法日托開罰單或令其關門,就無需對簿公堂、上法庭。安省教育廳長桑達斯(Liz Sandals)在一份聲明中表示:「當父母將他們的孩子送至日托,他們想知道孩子置身於一個安全的保育環境,無論他們有牌或無牌。他們還需要知道,當孩子安全受到威脅時,政府將能夠干預。」

照顧5名兒童需申請牌照

擬議立法還規定,向5名10歲以下兒童,提供保育的任何人士,需要申請牌照。值得注意的是,與以往不同,日托經營者自己的孩子,包括在5名兒童之內。
  
至於2歲以下幼兒的數額也有限制,僅能接納2名,與目前法律對受監管日托的要求相同。
  
在安省,無牌家庭日托,沒有兒童人數和年齡最高上限。原因是最多5名、年齡在10歲以下兒童的限制,並不包括照顧幼兒者自己的孩子。這意味著,一名擁有3個子女的家庭日托經營者,可能照顧著多達6名嬰兒、1名蹣跚學步兒童和1名學齡前兒童。
  
從父母的角度來看,沒有任何政府部門會檢查日托家庭及其庭院,以確保兒童是安全的;照顧幼兒者也未被要求做無犯罪證明記錄,或者學習緊急急救和食品加工,或接受幼兒早期教育培訓。
  
至於一個有牌家庭託兒服務者,幾乎在加拿大所有的地區,在特定的條件下,能夠比無牌經營者照顧更多的兒童。安省是個例外。安省日托改進聯盟的卡爾弗(Andrea Calver)表示:「現在,一個無牌經營者可以照顧的兒童,比受規管者還多。這真的說不通。至少我們應該使競爭環境公平。」
  
在安省,一個受規管家庭託兒服務者,僅可以照顧5名10歲以下兒童,包括自己的孩子。這些兒童中,只有2個可以在2歲以下或3個3歲以下。

私校學前班受波及

如果擬議立法獲批,還將封閉1993年遺下的一個漏洞,即允許私校無牌經營學前班。目前,這類不受約束的無牌課程與有牌日托也形成鮮明對比,後者必須遵循嚴格的健康、安全和課程規則,並接受年檢。
  
對於有牌日托,省府將向其他省分(如魁省)看齊,予以支持。擬議立法將增加有牌日托可接納的兒童數目,10歲以下的兒童,將從5名調高至6名,理由是「它們是被定期監管的」。

特例

對於家庭成員、保姆和臨時幼兒看護,擬議立法予以豁免,他們無需持牌。店內遊樂場地、日營和康樂活動區,也在豁免之列。
  
此外,教育廳也獲得更多權力,能夠與其他廳級部門和政府機構,如兒童援助和公共衛生部門,分享兒童保育信息。
  
擬議立法還將確保教育局向年齡在6歲至12歲之間的孩子,提供學前和學後課程,以滿足需求。目前,教育局僅僅被要求向幼兒小班和大班學生提供這類課程。依據修正後的立法,教育局、第三方託兒服務提供者或授權的康樂活動提供者,可直接向年齡較大的學生提供該類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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