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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原能会:断然处置核电厂 不等于摧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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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2月9日报导】(中央社记者曾盈瑜台北9日电)行政院原子能委员会主任委员蔡春鸿今天说,断然处置措施与废弃、摧毁核电厂,其实不能划上等号。

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员会上午考察台湾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核能发电厂断然处置设施及作为。

教委会轮值召集委员、民主进步党籍立法委员邱志伟说,总统马英九日前表示“在真正危机已接近失控情况下,可摧毁整个电厂”使人震惊;希望藉考察让民众了解此措施程序、影响。

台电报告指出,实行断然处置措施的关键条件有三,包括:反应炉丧失以蒸汽驱动补水以外的电力驱动补水能力;机组丧失厂内外交流电源;机组强震急停且中央气象局发布海啸警报。

上述3条件只要出现其中之一,核电厂员工就会以值班人力加上在厂消防班半数人力,于1小时内完成准备工作,等待值班经理或厂长下令执行,就可向反应炉注入生水(淡水)或海水;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反应炉过热,出现如福岛事件“炉心熔毁”的状况。

蔡春鸿表示,外界常把“断然处置措施”与“废弃核电厂”划上等号,但其实不是。核电厂设有10万吨的生水池,如果危急时注入生水,事后经处理,反应炉还是可以使用;但若是注入海水,海水的盐分将会使反应炉内设备腐蚀,等于弃置反应炉。

他说,只要流量一样,海水、淡水的冷却效果相同,如果所有备用水都无法使用或用尽时,海水才会是最后手段。

蔡春鸿也表示,日本福岛事件时,东京电力公司人员原本也想引海水进入反应炉,但是相关的硬体措施不够完备,且人为的决策机制也不如台电后来发展出的断然处置措施完整。

台电副总经理陈布灿说,断然处置措施是为了保持反应炉内有水的状态,避免让大量辐射外释。“摧毁核电厂”可能不是很精确的说法,就算引入海水,核电厂也只是丧失未来恢复发电的可能,但辐射还是在围阻体包覆下,不会影响民众健康。

陈布灿表示,断然处置措施失败的概率很低,因为所有考量都是以福岛事件为基准,从而发展出避免重蹈覆辙的处置方式;虽然除此之外,很难想像还会发生什么情况,只能说“没有不可能失败的事,但失败概率非常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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