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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論自由日 台6縣市加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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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3年04月01日訊】(大紀元記者賴友容台南報導)宜蘭、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及屏東等縣市1日,在台南市台灣文學館前廣場共同宣布,將每年4月7日定為言論自由日。台南市長賴清德呼籲,盼不分藍綠、不分政黨,整個台灣都成為言論自由日縣市。

高雄市副市長李永得、宜蘭縣長林聰賢、雲林縣長蘇治芬、屏東縣副縣長鍾佳濱等縣市首長或副首長等共同參與記者會,在鄭南榕基金會董事長許章賢、終身志工葉菊蘭及各界民代見證下,宣佈4月7日成為6縣市的言論自由日,與會貴賓並將綠絲帶綁在象徵言論自由日的大樹,場面隆重、溫馨。

記者會在永福國小學童「小小人權宣言」的朗誦聲中揭開序幕,葉菊蘭指出,聽見小小人權宣言,她的內心澎湃不已,因為這代表著傳承,尤其是在古都台南舉辦這項活動記者會,且由台灣文學館出發,彷彿見到台灣天空灑滿民主、自由、人權的種子。

賴清德表示,民主自由及人權絕非由天上掉下來,台南是台灣開發起源,台南民主前輩在爭取台灣民主、自由的道路上,非但未曾缺席,而且總是站在最前鋒,為創造自由空間奉獻、犧牲。今日在享受前人所爭取來的民主自由,除了永懷他們無私貢獻,更應承擔更深的社會責任,在既有的基礎上,進一步讓自由、人權的守護,成為文化首都的榮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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