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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醇逸競選助手欺詐案曼哈頓開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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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3年04月17日訊】(大紀元記者菲力浦紐約報導)星期一(4月15日)是曼哈頓聯邦地方法院審理劉醇逸競兩個競選助手選舞弊案的聆訊第一天。

被告侯佳(Jenny Hou)是現任紐約主計長劉醇逸先前的財務官,同案受審的另一人是劉醇逸的一名競選募款人潘興武(Oliver Pan)。

當天上午,法庭討論了關鍵證人Sharon Lee的事宜。下午,陪審團成員的選取開始進行,法官蘇利文預期整個審理需要三周時間。

侯佳被控多項共謀犯罪,其中包括電匯欺詐、企圖電匯欺詐、妨礙司法以及對聯邦調查局官員提供假證詞。

侯佳還被控使用冒名捐款人在匹配競選資金事項上對紐約市政府欺詐。這些捐款人得到補償捐款的許諾。

對侯佳的指控中稱其指令競選義工模仿捐款人筆跡填寫捐款表格,指令義工不要接受連號兒的現金支票,以及妨礙政府的調查。

盤興武則被控幫助一名假扮捐款人的聯邦調查局特勤非法向劉醇逸的競選基金輸送幾千美元。

當天控辯雙方和法官還討論了Sharon Lee作為公訴方一名關鍵證人的問題。Sharon Lee是劉醇逸目前競選市長活動的一名頭面人物,預期她將做出不利侯佳的證詞。

控辯雙方都同意Sharon Lee已經承認為劉醇逸的競選從自己在加州的親友中募款,並許諾補償他們的捐款數。聯邦政府作為公訴方認為Sharon Lee的所為成為證明是侯佳犯罪的證據。

辯護方律師則辯稱不應接受Sharon Lee的證詞,原因是Sharon Lee雖然向自己的母親和姨征得了捐款並許諾補償,但並未完成補償。Sharon Lee的所為不是指控侯佳的直接證據。

公訴方律師則表示,Sharon Lee在向親友募款前在侯佳的住所呆了一周時間與其討論劉醇逸的競選,因此她的證詞對侯佳共謀案是相關的。

最後法官宣佈Sharon Lee的證詞和本案有關,因為她的所為證明了劉醇逸在競選意欲使用冒名捐款人並退補捐款。法官還表示Sharon Lee所為的時機顯示了與侯佳的計畫協調。

劉醇逸在2009年競選主計長時就受到聯邦調查。而媒體調查先後舉證劉醇逸的捐款人名址不符。其中英文大紀元時報在2009年10月28日的報導指出,在調查劉醇逸披露的15個捐款人地址時發現敲門有回應的六戶中有一半表示沒有所指捐款人的居住。

2011年紐約時報對劉醇逸的市長競選所作的類似調查也發現實際地址並沒有劉醇逸披露的捐款人。

(責任編輯:索妮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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