見鬼了!分屍情婦拋江的浙江官員被官媒復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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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3年04月25日訊】(大紀元記者古清兒綜合報導)原浙江溫州市甌海區委書記謝再興殺死情婦邵慧靈,於2010年9月30日被執行死刑。但今年4月21日,官方媒體報導稱,謝再興因涉嫌刑事犯罪被刑拘,此新聞立即被大陸官方網站和論壇大量轉載。

大紀元記者在互聯網搜索了謝再興的相關信息,發現此新聞被大陸媒體以舊聞再重炒,但不知是何用意? 對此,網絡上也議論紛紛,大呼:難道將情婦「分屍拋江」的區委書記又復活了?難道當年被執行死刑的是一個替身?引起網絡熱議。

原區委書記又被官媒「復活」

近日,標題為《溫州甌海區委書記被捕 傳其涉嫌殺害情人》的新聞,被人民網、新浪、搜狐、騰訊等官方網站大量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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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浙江溫州市甌海區委書記謝再興殺死情婦被執行死刑3年後,又被大陸媒體「復活」。(網頁截圖)

官方人民網於2013年4月21日報導此文,來源是新華網,文章開頭寫道:「記者3月31日從杭州警方獲悉,原溫州市甌海區委書記謝再興因涉嫌刑事犯罪,目前已被杭州市公安局西湖分局刑事拘留。其犯罪事實公安機關正在偵查當中。30日,溫州市甌海區人大常委會召開會議,根據我國人大選舉法的有關規定,決定罷免謝再興的溫州市第11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職務。」

記者在互聯網搜索出《浙江溫州甌海區區委書記承認殺害情婦》,網址為:(http://news.sina.com.cn/c/2010-04-01/080019986003.shtml),此文是2010年4月1日由《法制日報》報導。

2010年4月1日,《法制日報》以標題《浙江溫州甌海區區委書記承認殺害情婦》報導了此事。(網頁截圖)

該文報導稱,「浙江省公安廳提供的書面材料顯示:3月30日,溫州市甌海區人大常委會第30次會議作出決定,謝再興因涉嫌刑事犯罪,被罷免溫州市人大代表職務。」

當年,謝再興殺害情人案被國內各大媒體追蹤熱炒,引起社會輿論極大關注。此次,大陸官方媒體再以舊聞重炒,引起外界很大質疑,不知是何用意?

對此,北京律師李和平表示,官媒把2010年的新聞原封不動的再登一次,外界說這是媒體烏龍。但他認為,新聞出來都經過媒體記者和編輯層層把關、審核,現在發生這樣的事情,這不太尋常,也值得懷疑。

李和平在其微博上寫道:謝再興殺害情婦已被執行死刑,被執行死刑三年後(2013年4月),謝又被人發現復活。那麼,當年初執行死刑的是一個替身了。中國啊,中國啊!您也真的是太特色了!太可怕了!

李和平表示,他在辦案的過程中,聽說過類似的情況,謝再興是否真的像網上說的又被復活?現在無法證實。

有評論人士表示,「謝再興復活案」不僅暴露出中國某些新聞記者的職業道德低下,蓄意製造「假新聞」來博取眼球,還暴露出編輯、審稿等環節從業人員新聞敏感性極差。

謝再興將情婦「分屍拋江」

1962年出生的謝再興,先後擔任過台州市天台縣委常委、組織部長,三門縣委副書記、代縣長、縣長。2006年7月,任溫州市甌海區區委書記。

謝再興於2000年在三門縣任職期間,與時任三門縣團委副書記邵慧靈(又叫邵頌喬)長期保持不正當男女關係。2006年3月,邵調來杭州工作並遷居杭州,此後二人仍保持不正當男女關係。

2009年11月15日,謝再興因故與邵慧靈在邵位於杭州市西湖區世紀新城小區的住處發生爭執,期間,謝再興以捂嘴、扼頸等方式,致邵當場死亡。

為毀屍滅跡,謝再興先取該室內菜刀在該室衛生間內將被害人邵慧靈屍體肢解為頭、雙下肢及軀幹四部份,後外出購得編織袋四隻,將屍塊分別裝入袋中。

2010年3月28日,謝再興被當局「雙規」後,很快交待了與被害人從發生口角到最終將其殺害並分屍、拋屍的全過程。

據謝交代,因他在甌海區擔任區委書記期間有了新歡,引起了邵慧靈的懷疑和嫉妒,兩人產生了矛盾,最終,謝再興殺死了邵慧靈。

2010年9月30日,浙江省高院核准對謝再興死刑判決併發出了執行死刑命令。

(責任編輯:劉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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