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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立院速審食管法 增列問題澱粉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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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3年05月29日訊】(大紀元記者施芝吟台北報導)近日問題澱粉事件持續延燒,立法院29日速審〈食品衛生管理法〉(食管法)修正草案,朝野立委提出超過10個版本,尚未達成共識。目前增列「問題澱粉條款」,但食品添加物查驗、違規重罰仍有爭議,等今日再審,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長康照洲表示,會盡快完成修法。

「問題澱粉條款」指的是〈食管法〉修正草案第十五條增列第十款:「添加未經中央主管機構許可之添加物」。主要為食品或食品添加物有第一到第十款情形者,不得製造、加工、調配、包裝、運送、貯存、販賣、輸入、輸出、作為贈品或公開陳列。違反此條款的罰則是在草案第四十四條。

許多立委要求〈食管法〉修法明文規定,所有食品添加物不論單方、複方,都要查驗登記,正面表列,才能使用,只是條文爭議多,衛生署有異議,保留再審。另外,行政院版本則要求所有食品添加物都必須強制登錄,以明確管控流向。康照洲說,一旦實施,食品業者就應提供追溯、追蹤系統,要明確指出,產品原料向誰買的,產品賣到哪裡去,即可嚴格管理整個食物鏈。

為遏止不肖業者繼續販賣或製造黑心食品,朝野、行政立法口徑難得一致,希望提高刑責,一旦致人於死,應判以無期徒刑等重罪。行政院與朝野立委達成共識,希望完成〈食管法〉修正草案審查,並盡快完成三讀。◇

(責任編輯:敏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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