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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教師淪招生業務 教師評鑑十大亂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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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3年05月30日訊】(大紀元記者江禹嬋台北報導)高教評鑑實行7年多,原先是檢核教師教學成果,不過高教工會指出,當前教師評鑑制度已改變教師的勞動條件,甚至成為學校逼退老師的手段;讓老師淪為「計算點數」,或忙於收集利於自己的「佐證資料」,有時還要充當招生業務員,幫忙學校招攬學生,增加學校收入。

「班級圖書借閱低於一百本」、「學生休學轉學」、「招生率低」扣分?「個人捐款3000元」、「廠商捐款/捐贈1萬元」加分?現今教師評鑑標準愈來愈細,諸多教學細節都必須經過記錄與考核。高教工會30日指出,教師評鑑的十大荒謬現象,讓老師只為湊點數,而無法投入真正有意義的教學與研究中。

台灣目前有109所私立大專院校,根據高教工會調查發現,受到少子化影響,部分私校為縮減人事成本,透過教師評鑑制度,將教師扣點、減薪,甚至逼退教師,讓教學與研究成為集點數的生存遊戲。

高教工會祕書長陳政亮認為,這是非常危險的,整個高等教育基礎等於是崩壞,讓教師評鑑失去「提升教師能力」的原意,反而成為學校逼退老師的手段。陳政亮呼籲,各大學應回歸教師法精神,尊重學術自由與教師專業,讓評鑑能和工作權、懲戒脫鉤。

教師自相殘殺 負面示範

其中有部分學校,強制每年2%~5%數目的教師評鑑為不通過,即使達到合格分數還是要懲罰,大家為了保住自己的教師職位,只好想辦法踩在其他人身上往上爬,在高教校園中製造人際互相猜忌的負面教育示範。

高教工會談到,真正的高等教育,應當是充滿彈性、賦予教師根據學生不同,進行狀態調整的權利,但現在的大專教師,不僅要負責教學研究,還被迫成為學校的行政人員,負擔校方各種庶務工作。

全教總副祕書長羅德水批評,教育部過去總是拿「大學自治」作為藉口,消極以對,呼籲教育部介入處理,將教師評鑑納入勞資集體協商機制,捍衛教師的權益。◇

高教評鑑10大亂象

1.教學能力評量過度格式化、形式化。
2.學術發展淪為充論文點數。
3.教師要對招生與經營困境負責。
4.教師須兼差當教官、保姆。
5.教師需保證學生就業狀況與證照張數。
6.教師不只教學研究,還要幫學校募經費。
7.額外行政工作,得以加分或免評鑑。
8.主管評分權力大,教師只能逆來順受。
9.規定不通過比率2%~5%,讓教師自相殘殺。
10.評鑑辦法年年修改,項目多達百項。

資料來源:高教工會 製表:江禹嬋

(責任編輯:敏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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