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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教师沦招生业务 教师评鉴十大乱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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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3年05月30日讯】(大纪元记者江禹婵台北报导)高教评鉴实行7年多,原先是检核教师教学成果,不过高教工会指出,当前教师评鉴制度已改变教师的劳动条件,甚至成为学校逼退老师的手段;让老师沦为“计算点数”,或忙于收集利于自己的“佐证资料”,有时还要充当招生业务员,帮忙学校招揽学生,增加学校收入。

“班级图书借阅低于一百本”、“学生休学转学”、“招生率低”扣分?“个人捐款3000元”、“厂商捐款/捐赠1万元”加分?现今教师评鉴标准愈来愈细,诸多教学细节都必须经过记录与考核。高教工会30日指出,教师评鉴的十大荒谬现象,让老师只为凑点数,而无法投入真正有意义的教学与研究中。

台湾目前有109所私立大专院校,根据高教工会调查发现,受到少子化影响,部分私校为缩减人事成本,透过教师评鉴制度,将教师扣点、减薪,甚至逼退教师,让教学与研究成为集点数的生存游戏。

高教工会秘书长陈政亮认为,这是非常危险的,整个高等教育基础等于是崩坏,让教师评鉴失去“提升教师能力”的原意,反而成为学校逼退老师的手段。陈政亮呼吁,各大学应回归教师法精神,尊重学术自由与教师专业,让评鉴能和工作权、惩戒脱钩。

教师自相残杀 负面示范

其中有部分学校,强制每年2%~5%数目的教师评鉴为不通过,即使达到合格分数还是要惩罚,大家为了保住自己的教师职位,只好想办法踩在其他人身上往上爬,在高教校园中制造人际互相猜忌的负面教育示范。

高教工会谈到,真正的高等教育,应当是充满弹性、赋予教师根据学生不同,进行状态调整的权利,但现在的大专教师,不仅要负责教学研究,还被迫成为学校的行政人员,负担校方各种庶务工作。

全教总副秘书长罗德水批评,教育部过去总是拿“大学自治”作为借口,消极以对,呼吁教育部介入处理,将教师评鉴纳入劳资集体协商机制,捍卫教师的权益。◇

高教评鉴10大乱象

1.教学能力评量过度格式化、形式化。
2.学术发展沦为充论文点数。
3.教师要对招生与经营困境负责。
4.教师须兼差当教官、保姆。
5.教师需保证学生就业状况与证照张数。
6.教师不只教学研究,还要帮学校募经费。
7.额外行政工作,得以加分或免评鉴。
8.主管评分权力大,教师只能逆来顺受。
9.规定不通过比率2%~5%,让教师自相残杀。
10.评鉴办法年年修改,项目多达百项。

资料来源:高教工会 制表:江禹婵

(责任编辑:敏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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