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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高鐵財務 拋特許期9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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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6月24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汪淑芬台北24日電)4年前台灣高鐵財務危機,經融資重組,降低利息負擔,完成首階段改善,但問題還未解決。台灣高鐵提特許期35年延長至99年。

高鐵通車滿6年,2009年時虧損曾高達新台幣720多億元。2010年在政府介入下,高鐵順利完成融資重組,獲得3800多億元聯貸案,以借新還舊方式減利息負擔。

雖然高鐵2年前開始獲利,但因折舊壓力大,至今累計虧損仍高達新台幣600多億元。

交通部證實,已收到台灣高鐵財務結構改善方案,其中特許期從原本合約訂定的35年延長到99年。

台灣高鐵提出的財務結構改善方案中,提出特許期合理延長的3項主張,包括:興建期遇九二一地震,導致工期延誤;愛心票負擔;國內外經濟情勢轉變,運量營收不如預期。

依據政府與台灣高鐵公司簽訂的合約,從簽約日計算,高鐵興建營運期共35年。雙方簽約是民國87年7月23日,至今快15年。

台灣高鐵認為,九二一地震屬於天災,不可歸責台灣高鐵;愛心票應由政府社福預算支付;而運量未如預期主要受國內外經濟情勢轉變影響。

另根據高鐵高達新台幣4000多億元投資金額及設施的耐用年限,台灣高鐵提出合理的營運期應為99年。

台灣高鐵也提出,減資後增資,也是改善財務結構可行方向。

交通部次長許俊逸說,高鐵合約是開放式,台灣高鐵可提出權利主張;不過,交通部一定是在確保大眾利益下,確認主張是否合理,雙方先合議解決,如果有爭議就送協調委員會討論。

高鐵原訂2005年10月通車,後延到2007年1月才通車。許俊逸認為,九二一地震導致高鐵通車延後的主張應可被接受;至於愛心票問題,雙方因各有主張,已送協調委員會;延長特許期部分,仍在審查台灣高鐵提出的相關資料。

高鐵通車前3年嚴重虧損,除運量不足外,高利率的利息負擔,加上特許期只有35年,折舊金額大也是重要原因。雖然,2011年開始有獲利,但累計虧損仍高達600多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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