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麥將放寬入籍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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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3年06月05日訊】(大紀元記者姚一彥丹麥報導)根據丹麥政府聯盟各黨派達成的一項協議,丹麥司法部最近宣佈將更改入籍條件,使外國人比以前容易獲得丹麥國籍。

此法規將於6月15日起生效。與以前的規定內容不同之處包括:降低對丹麥語和經濟自立的標準的要求,改變了對在丹麥居住時間的要求,並承諾縮短處理入籍時間以及逐步允許雙重公民身份。

丹麥司法大臣博斯寇(Morten Bødskov)在一份新聞公告中表示,成為丹麥公民的標準應該「高,但在現實生活中能夠達到」。 他說:「有了這個新協議,我們能夠更好地鼓勵每一個移民融入社會,因為新的要求更講究實際。我的期望是,新法規的變化能對外國人成功融入社會起到積極作用。」

丹麥左翼黨派紅綠聯盟(Enhedslisten)主席施密特 – 尼爾森(Johanne Schmidt-Nielsen)參與了這項政府聯盟黨派制定的協議。她對新法規內容的變化表示滿意。她補充說,她的黨派希望在某些方面能夠邁出更大的步伐。

她說:「這個新法規令人滿意,也恰逢其時。對於入籍的要求進行了調整,從而將不再會有大量難民和移民群體在入籍問題上被拒。我們簽訂此協議是向正確方向邁出了一步,因為右翼聯盟的前政府規定完全不人道。」

這個新入籍規定降低了丹麥語標準,要求申請人完成丹麥語2級而非3級課程。

這些變化也包括受到很多批評的入籍考試(indfødsretsprøven)。過去的入籍考試題比較難,關於丹麥歷史的考題甚至大多數丹麥人都回答不出來。考試將更換為關於更多當今時事問題的公民測試(statsborgerskabsprøven)。這些題目更改雖然已開始,但一直未能完成,司法部預計,2014年6月將開始使用新的公民測試題。

經濟自立的要求也將放寬,申請人只需要有兩年半的時間,而不是過去規定的五年時間經濟自立才可以。對於居住丹麥的時間要求也有所放寬,這主要是針對那些隨 「為了丹麥的利益在國外工作」的丹麥配偶一起居住國外的申請人。

該協議還承諾,丹麥確保履行對於無國籍公民申請人和歐洲法院關於非婚生兒童的人權要求所規定的國際義務。

政府還計劃降低那些在丹麥出生的但父母不是丹麥籍的孩子的入籍申請標準,但司法部發言人表示,具體要求尚未確定。

另外一個承諾是確保入籍申請的處理時間不超過7個月。

最後,政府表示決心向提供雙重國籍的方向努力。雙重國籍的法案預計將於2013-2014年在議會上討論。反對黨自由黨(Venstre)最近也表示支持雙重國籍的理念。看來此內容的最終法案不久肯定會被通過。

(責任編輯:林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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