舊金山將立法阻止「安全社區」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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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3年07月24日訊】(大紀元記者周鳳臨舊金山報導)舊金山市議會7月23日提出「程序正義法案」(Due Process for All),該法案禁止本地執法部門配合聯邦移民當局的遞解要求,將無證移民超期羈押。

這一法案由舊金山市議員艾華樂(John Avalos)提出,並獲得市議長邱信福、市議員布里德(London Breed)、坎波斯(David Campos)、金貞妍、馬兆光、余鼎昂、科恩(Malia Cohen)的聯署。該法案若通過,舊金山將不遵從飽受爭議的聯邦所謂「安全社區」法案。

按照「安全社區」法案規定,由本地執法部門逮捕的嫌犯,將由美國移民及海關總署檢查比對其指紋,並可以要求執法部門將嫌犯超期羈押48小時,以便移民及海關總署決定是否將嫌犯送入遣送程序。

艾華樂說:「『安全社區』法案被任意使用,在全國範圍內對社區,特別是移民社區造成了很大傷害。」艾華樂說:「舊金山也不應該為此提供資源。」

縣警長馬格林利支持動議

舊金山縣警長馬格林利(Ross Mirkarimi)表示支持這項動議。在中午舉行的記者會上,縣警長辦公室的法律顧問霍恩(Freya Horne)在代表馬格林利發布的聲明中稱:「縣警長辦公室很早就意識到,公眾安全需要保持受害人和目擊證人有信心,而不應考慮他們的移民狀態。」

馬格林利表示,地方的刑事司法系統應對與移民遣送分開。

事實上,前任縣警長已經開始著手對縣警長辦公室配合移民及海關總署的做法進行改革,將配合的嫌犯限定在嚴重和暴力犯罪上,比如謀殺和強姦等。

馬格林利表示,他繼續限制了配合移民及海關總署的條件,將移送的案件從此前的每年700多起降低到2012年的542起,而且還在繼續下降。

馬格林利說:「聯邦和州府對於在這方面地方政府應如何做語焉不詳,每一個縣都可能有不同的做法。現在可以表明我們在舊金山的做法了。」

「安全社區」法案存爭議

反對「安全社區」法案,在加州層面有眾議員阿米亞諾(Tom Ammiano)提出的「真相法案」(Truth Act),該法案的修改法案目前正在等待。去年秋天該法案的初始版本被加州州長布朗(Jerry Brown)否決,在否決書上,布朗州長表示,為了有犯罪紀錄的人,去干涉縣警長是否配合聯邦的要求的審慎決定,是不明智的做法。

艾華樂的這個法案,內容與「真相法案」有些類似,只是他的提案更加徹底,禁止所有美國移民及海關總署的羈押請求。

去年12月,加州檢查總長哈里斯(Kamala Harris)公開批評「安全社區」法案有瑕疵,她的辦公室發表聲明稱,地方執法部門有權利不配合這種要求。

陳情市長辦公室

舊金山市移民權利委員會(Immigration Rights Commission)於7月19日寫信給舊金山市長李孟賢,對艾華樂的提案表示支持,信中稱,儘管「安全社區」法案原意是針對罪犯和危害公共安全的無證移民,但因此而被羈押的大多數都不是罪犯。

艾華樂表示,已經取得7名同仁的聯署支持,這樣法案一旦在市議會獲多數通過,市長將無法否決。

(責任編輯:王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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