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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油公式缺績效誘因 定期檢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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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7月9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林孟汝台北9日電)台綜院長吳再益今天表示,考量國營企業已包含6大項27個指標工作考成制度,浮動油價機制修正版本不再納入績效因子,經營績效則採定期檢視中油公司相關資訊監督。

經濟部預定10日晚上召開第9次台電中油經營績效改善小組會議,新制浮動油價公式即將拍板。

媒體報導,學者批評,目前公布的新浮動油價公式,欠缺績效誘因,未來中油仍可藉反映燃料價格,將經營績效不彰的成本轉嫁到消費者身上。

接受經濟部能源局委託整合浮動油價機制的台灣綜合研究院院長吳再益受訪指出,修正版本考量制度銜接,採貼近成本計算油價、且秉持公式簡單易懂可操作原則,以95無鉛汽油(超級柴油)民國101年平均稅前價為基礎,依101年中油公司油料成本占比,分離為「購油費用」及「營業費用」。

其中,僅「購油費用」每週隨國際原油價格變動幅度100%調整;而「營業費用」則為固定金額,成立第三公正檢討小組每年定期檢討。

吳再益說,各界關心中油公司經營績效問題,在歷次座談會各界專家熱烈討論後,考量國營企業已有包含6大項27個指標工作考成制度,經濟部國營會亦有相關機制進行監督,故建議機制不再納入績效因子,而於定期檢討時參考中油公司相關資訊進行檢視。

吳再益表示,浮動油價機制已實施6年,廣為消費者熟悉,但機制仍有改善空間,建議版本修正為「購油費用」隨國際油價變動率100%浮動,避免油價可能逐期墊高的問題,同時維持公式中立性,以更貼近中油公司成本,切割隨國際油價變動費用。

同時,他指出,營運費用為定額不隨國際油價浮動,將使浮動油價公式更趨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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