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校長姦幼女 受害者家長不滿法院輕判

人氣 4
標籤:

【大紀元2013年08月15日訊】(自由亞洲電台)在中國曾經引起軒然大波的海南某小學校長帶學生到酒店開房的案件,六月份由海南第一中級法院秘密審判後告一段落,兩名被告都被判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不過,有受害女學生的家長對該案判刑不滿,卻並未得到當地律師的幫助,而孩子的就學問題也未能解決。

這件發生在海南省萬寧縣的案件,一開始便引起了中國網絡和媒體輿論的高度關注。六月二十日,海南省第一中級法院以強姦罪分別判處陳在鵬和馮小松十三年六個月和十一年六個月的有期徒刑,海南高級法院則在上個月駁回被告上訴,維持中院的原判。

不過,有受害女學生的家長表示,對這個法院判決非常不滿。

該案一位受害女學生家長肖先生表示,這個判決太輕了:

「就是量刑太輕了,當然不公平,當時在庭上我就說太輕了,對我們不公平。」

中國維權組織益仁平發出的消息說,受害者家長透露,案件中對受害學生的體檢出現了反覆,法院認定犯罪嫌疑人不是強姦,而是強姦未遂,法院和檢察方對一些相關疑點也沒有說明。據該組織透露,這個案件發生之後,當地政府對受害家長施壓,要求他們聘請「本地律師」代理案件,而不要從內地其它地方聘請律師。

一直關注此案的北京律師王宇表示,雖然所有的受害人家長都認為法院輕判,但具體到此案,原告的律師甚至都沒有提醒可以要求檢察院提出抗訴:

「不滿意的話,判決結果出來五天之內可以提出抗訴,但他們不懂,代理律師也沒有告訴他們,現在就草草結案。另外,律師也沒有告訴他們可以提出刑事訴訟附帶民事賠償,所以他們也不知道。」

受害家長表示,當地政府確實向他們打招呼,不要聘請外地律師:

「當時他們就是說,本地發生的事情,不要聘請大陸那邊的律師,請本地的,我們就答應了。現在案件結案了,我們要繼續打這個官司也不知道怎麼辦。」

肖先生表示,當地的律師並未建議受害者一方提出附帶民事賠償的訴訟,他們也不懂有關的法律條文,不知道如何能夠獲得補償。他表示,案發之後當地政府曾經答應讓幾位受害的女孩繼續升學,但現在馬上就要開學了,有關部門卻沒有任何行動:

「去學校問,他們說沒有入學通知書,因為學校要有入學通知書啊。現在案件已經結了,沒有人管我們了。孩子的情況就是,有時候還好,有的時候…就像瘋子一樣。」

和案件有關的幾個女孩都有類似的情況。益仁平的消息說,幾個女孩不願意外出,脾氣變得古怪,也不願意再去上學,擔心同學和老師會嘲笑歧視她們。

最近專門從北京趕到海南給受害女生送去「助學金」的王宇律師表示,現在當地政府的當務之急,是應該幫助幾個受害的家庭,讓女孩能夠繼續升學,並創造好的環境,使她們不要受到再一次的身心傷害:

「現在就是應該解決孩子的就學問題,因為孩子畢竟還小,不能出去打工啊。另外也要保證學校裡面不對她們進行歧視。」

肖先生表示,幾位女孩家裡都是農村居民,不懂法律,也沒有錢聘請律師去提出賠償的民事訴訟,目前感到非常無奈的彷徨。

今年五月,海南萬寧市第二小學校長陳在鵬和萬寧市住房保障與房產管理局工作人員馮小松帶了六個小學生到酒店開房,引起輿論的極大關注。海南有關當局對有關案件採取了多種降溫措施,最早報道此事的海南《南島晚報》記者也被迫離職。

以上是自由亞洲電台記者石山的報道。

(責任編輯:辛民)

相關新聞
河南「襠官」李新功姦淫數十幼女被刑拘
強姦處女成中共官員新時尚 定性嫖娼引公憤
洪願:改革開放締造了中華民族的又一個盛世嗎?
【吳少華】只許州官嫖幼 不許百姓同居
如果您有新聞線索或資料給大紀元,請進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