奧巴馬健保改革法實施難度高 前景難料

【大紀元2013年08月17日訊】(大紀元記者馬穎慧綜合報導)近日,奧巴馬政府宣佈將實施患者保護與平價醫療法這個法案的時間再推遲一年, 同時將為自付成本限制上限的時間也推遲一年,間接反映了奧巴馬健保法的實施遭遇阻力。很多人抱怨這個法案過於複雜,而且實施難度很高。

自付成本限制上限條款的執行被延遲一年

奧巴馬在2009年國會兩院的聯合會議上曾表示,最新健保法將為消費者的自付成本設置一個上限,他說:「 美國有很多病人為治病而破產,這是不應該發生的事情,我們美國政府將為保險公司向消費者收取的自付成本設置一個上限,以保護患者的利益。」

隨後,聯邦政府推出了保護患者利益的自付保險成本上限政策,也就是說,保險公司無論是通過免賠額或通過共同支付健康保險金,個人的自付成本都不會超過6,350美元,家庭自付成本也不會超過12,700美元。

近日,聯邦政府表示,由於很多保險公司和僱主都是用不同的大公司來管理大額的醫療保障和藥品福利,而且都有各自不同的自付成本上限, 所以這些保險公司和僱主需要更多的時間來實施此法案,他們決定將此法案推遲一年執行。

但在一大堆法律和官方文字中卻隱藏著一個容易被人們忽視的裁決, 那就是其137 條款的寬限額,即批准一些保險公司為期一年的寬限額,允許他們在2014年設置更高的自付成本上限,甚至根本就不制定上限。 也就是說,很多健保團體有權在2014年維持獨立的消費者自付成本上限, 這樣一名患者有可能被醫生要求支付6,350 美元的治療費用, 然後又被藥房索取6,350 美元的藥費。 而且對於那些本身就沒有自付成本上限的藥物,聯邦政府也表示,2014年將仍然不設置最高上限。

不過縱然如此,根據此法案, 患者在2014年仍會得到多種新的保護。例如,保險公司將沒有權利拒絕他們投保,或根據患者以前的承負狀況而向他們收取高額爆發,而且很多消費者也可以獲得用來降低他們保險承保的補貼。

患者保護與醫療平價法案的實施難度大

患者保護與醫療平價法案還將醫療保險的可承負性與稅款抵免和政府幫助個人購買保險的補助捆綁起來, 因此要求只要僱傭有50 名僱員的僱主,就需要為其僱員購買不超過僱員家庭收入9.5% 的醫療保險,這種保險被視為是僱員可承負的,這意味著僱主必須瞭解其僱員的家庭收入,這顯然很難以實施。

制定此法案的的國稅局( IRS) 建議公司從三個方面來瞭解其僱員的家庭收入, 例如公司可以利用他們上報給國稅局的W-2表格中僱員的工資來代替僱員的家庭收入,這樣只要僱員的保險本金沒有超過W- 2 表格第一欄的上報工資的9.5% , 就被視為是可承擔的;或者公司以該僱員第一個月的工資或小時付費為工資基準 ,不過這種方法不合適於公司減少僱員工資的現象;或者按照聯邦政府的 貧困線標準作為自己員工的真實家庭收入,例如2013年美國大陸的貧困線標準為11, 490 美元作為其僱員的真實家庭收入。

而且此法案為了獲得保守派的支持,允許僱主不為那些正在將非法移民身份轉為合法移民身份的被稱為「 臨時註冊移民」(registered provisional immigrants) 的人們提供保險,很多評論家質疑這可能會助長僱主們故意大批這種剛被批准的移民,因為這些移民還需要十年的時間才能夠正視獲得綠卡,又有權利在美國工作, 這樣美國的合法居民就業就會受到威脅。

還有很多評論家認為政府的這個保健法過於複雜而且非常不穩定,會讓僱主頭痛, 因為僱主更關心的是自己的企業業績,更何況只要在此法案的規定方面改變一點僱主就會滿盤皆輸。

(責任編輯:李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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