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媒:「殺了夏俊峰,還有後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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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3年09月26日訊】在衝突中刺死城管的夏俊峰25日被執行死刑,網絡上民眾一片悲哀。當天德國之聲中文網,以網民一句「殺了夏俊峰,還有後來人」為題報導中國網民的悲憤之情。

24日晚,即在執行死刑的前一天,有媒體人披露宣傳部門禁令:「遼寧夏俊峰故意殺人案死刑覆核已審結,將於9月25日執行,各媒體如作報導一律依據法院發佈的權威消息刊播,不評論不鏈接,不渲染炒作。」

而當時夏俊峰的妻子張晶則毫不知情,直到25日凌晨5點,一行人敲開她的家門,要求她去和丈夫見最後一面。

該文表示,首先對媒體下禁令,然後再通知當事人家屬,互聯網暴露了中共當局處理敏感事件的內幕。

文章報導,但在嚴厲禁止之下,今天的中國網絡仍然充滿了對夏俊峰的悼念,以及對當局罔顧民意執行死刑的悲憤。網絡媒體「博客中國」記者以充滿同情的態度,採訪了剛剛與丈夫訣別的張晶。

9月25日下午,李方平、張磊、劉衛國、滕彪等25名中國律師發表聯合聲明,他們認為,「夏俊峰案一、二審、死刑覆核階段辯護律師在證據方面提出了諸多質疑,認為不能排除夏俊峰被城管強制帶走以及在執法室內被城管毆打的等合理懷疑。該案程序方面同樣存在諸多問題,譬如死刑案件證人不出庭、應當出庭的客觀證人被限製出庭、旁聽席上的證人違法作證等」。因此,律師們抗議最高法院對證據存疑、程序違法案件通過死刑覆核並立即執行,要求最高法院公佈夏俊峰死刑覆核意見書,要求最高法院現行死刑覆核程序必須改造,去除其神秘化色彩,貫徹司法公開原則。聲明表示將繼續關注被認為是冤案的聶樹斌案的申訴。

文章中報導了網民們比較城管或警察與市民發生衝突的另外幾起案件:2008年11月,湖北天門城管打死拍照男子,被判有期徒刑6年;2011年11月,遼寧省遼陽市城管打死人案,主犯獲刑11年,兩從犯獲刑3年;2013年6月,貴州民警槍殺2名村民案,獲刑8年,法院稱是防衛過當。

有網民評論說:「這個案子堅持死刑的理由必定是政治考慮的:徹底打擊、剝奪普通人面對強權肆虐侵犯加諸私人財產和生命等任何情況下做出任何反抗的正當性和抵抗意志」。還有的說:「夏俊峰案再一次證明這個社會沒有真正的公平,越來越讓人質疑社會的黑暗、國家的法律」。網民紛紛改寫在中國一句有名的詩句:「砍頭不要緊,只要主義真。殺了夏俊峰,還有後來人」。

還有網民分析說:「夏俊峰的斬立決說明當局清醒地意識到這是你死我活的對抗,對於誰是敵人誰是自己人分得一清二楚,即使是城管這一級的基層統治基礎都不允許撼動,所以錯殺無所謂,必須來狠的,一定要把挑戰扼殺在萌芽中。這是八九年到現在的基本國情。」

正在德國訪問的滕彪律師同時在推特發表意見說:「司法殺人,再添血債,必須找出在判決書上簽名和幕後指揮的凶徒,永遠追查到底。殺害夏俊峰的劊子手,請讀讀紐倫堡審判。」在此前的採訪中,他對德國之聲表示,中國政府相信死刑能威懾民眾,專制政權需要死刑陪伴。

在2009年5月16日之前,夏俊峰與妻子在瀋陽擺攤。那天,因與城管發生衝突,自訴遭受毆打與凌辱,怒而刺死兩名城管。

而城管毆打、凌虐小販在中國十分普遍,夏俊峰得到很多民眾的同情。有些網民稱他是「為民除害的英雄」,也有人認為兩名被刺死的城管也是罪惡的城管制度的犧牲品。據維基百科資料,法院在審理該案中,對涉案雙方證言採取了一邊倒的認定方式,僅採納了利於城管一方的證據,因而認定夏俊峰故意殺人罪成立。

(責任編輯:劉曉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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