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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人橫穿馬路被起訴

社區領袖籲遵守交通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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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4年01月23日訊】(紐約訊)行人因橫穿馬路被警察開罰單並不少見,但是,象曼哈頓上西城的84歲的華裔黃姓老先生橫穿馬路不僅被警察開罰單,而且在警察執法過程中流血受傷的事倒也不多。此事發生後,迅速成為華人社區焦點並引發了熱烈的討論 。
  
本報特約記者和紐約警察局取得聯繫後,探員詹姆斯.達菲(Detective James Duffy)出示了該事件的警方記錄。
  
事件發生在1月19日下午四點三十分。家住曼哈頓上西城97街209號的黃老先生在闖紅燈橫穿馬路時,被警察攔下開罰單。只會講廣東話的黃先生三次試圖從警察手中拿回自己的證件。在這個過程中,警察用手銬銬住了他的一隻手。黃先生拒捕,推了警察一把,並在掙扎中跌倒在地,導致後腦受傷。警方強調在整個執法過程中並沒有毆打黃先生。
 
最終雙手戴拷的黃先生被送往聖路加醫院,後腦縫了四針。目前還在等CAT掃瞄結果。黃先生後被帶到上西城24分局,警察給他發了法庭傳票,起訴罪名包括妨礙政府管理、行為不當以及拒捕。隨後,黃先生被釋放回家。根據法庭傳票,他必須在2014年3月12日出庭。
  
1月20日,紐約警察局長布萊頓為此事件中的執法警察辯護,稱警察並沒有濫用武力。目前,紐約市警察局正在對此事進行內部審查。
  
關於面對多項指控的黃先生將面臨可能的刑罰,穆薩-奧布利貢律師事務所(Musa-Obregon & Associates)的辯護律師威森博格(Benjamin D.Weisenberg)介紹,黃先生面臨三項指控。第一個是不當行為,這在紐約州並非重罪,最高面臨15天監禁。其它的妨礙政府管理和拒捕也都是輕罪,可能會面臨1千元的罰款和分別最高一年的監禁。
  
李氏律師公司(Lee Law Firm)會長李在祥(Jae S. Lee)律師認為,總體說來都不是重罪,不會判刑坐牢。尤其這是初犯,黃老先生可能會面臨社區服務、罰款等。但唯一確定的是他會有犯罪記錄。
  
黃先生的兒子表示,正在考慮起訴紐約警察局。對此李在祥律師認為,首先要知道的是不能起訴單個警察,只能起訴紐約警察局。
  
威森博格律師也表示,他們只能起訴警察部門過度殘暴。
  
有人質疑警察執法的時候並沒有發現黃先生不會講英文。是否存在執法漏洞?威森博格表示,並沒有執法漏洞,紐約的警察就是要尊重每個人的尊嚴,包括移民社區的民眾。

(責任編輯:季平)
  
關於該事件的發生,第二社區交通委員會委員馬士珍表示很難過,「中國人由於語言的問題,語言不通、文化不通,而且警察對中國人不是很瞭解。我很怕將來有很多中國人受害或有生命危險,一定要遵守交通規則。」馬士珍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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