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岐山開「第二戰場」江澤民集團成員或被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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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4年11月01日訊】(大紀元記者程靜綜合報導)近期,王岐山中紀委在中國大陸的反腐大動作已成為習近平當局的最大特點,其中被抓高官多是江澤民心腹。近日中共四中全會發佈的《決定》中稱,「加強反腐敗國際合作,加大海外追贓追逃、遣返引渡力度」。早有報導稱江澤民及江派大佬家族在海外有巨額資產,王岐山如何開闢海外追贓「第二戰場」引外界關注。

自2012年11月中共十八大以來,截至2014年7月已有5萬官員「違反八項規定」被處理,截至四中之前已有18萬官員受處分,54名省部級以上官員落馬。周永康、徐才厚、蘇榮、薄熙來等一批江派大佬更是被拿下。

蘋果日報報導,基於國內「第一戰場」的成效,王岐山的海外「第二戰場」或將斬獲規格可比肩於周永康、徐才厚之類的大老虎。其數量之多、分佈之廣、級別之高也同樣會觸目驚心。

《維基解密》幾年前就披露,中共高官在瑞士銀行大約有5千個賬戶,三分之二是中央級大員。從中共的副總理、銀行行長、部長到中央委員,幾乎人人都有一個賬戶。而且,在香港工作過的局一級的官員大部份也都有瑞士銀行賬戶。

剛落馬的前軍委副主席徐才厚和前中共常委、中央政法委書記周永康,是前中共黨魁江澤民的左右膀,江派級別再高的就是曾慶紅和江澤民了。

近期,王岐山主掌的中紀委已在「第二戰場」佈局。今年5月到7月,王岐山緊急整合成立了中紀委國際合作局,及中央反腐敗協調小組國際追逃追贓工作辦公室;人事配置匯聚中紀委、公檢法、外交部、國家安全部、司法部、央行在內至少8個單位。

江派大佬貪腐驚人 海外大量資產曝光

中共前黨魁江澤民是以貪腐治國著名,江派人馬幾乎人人皆貪,江派大佬更是貪腐驚人。江澤民兒子江綿恆依仗江澤民的權勢,貪污受賄、侵吞公款,幾年時間建立起龐大的電信王國,同時插手幾乎上海所有的大項目,被外界稱為「中國第一貪」。

據《中國事務》早前透露:「江澤民在瑞士銀行存有三億五千萬美元的秘密賬戶;在印度尼西亞的峇厘島買了一棟豪宅,1990年就值一千萬美元,由前外長唐家璇替他辦理。」

有消息稱,原中行副董事長劉金寶獄中曾招供,設在瑞士、專門對口各國中央銀行的國際結算銀行在2005年12月發現一筆無人認領的20多億外流美元。這筆錢是江澤民在「十六大」召開前夕,為自己準備後路而轉移到國外去的黑金。

曾慶紅是江澤民集團2號人物,其家族涉及巨額貪腐也是早廣為人知,其子曾偉多年前就有著名的魯能貪腐醜聞,其利用空手套白狼的層層運作手法,先從國家銀行貸款7000萬收購山西一座煤礦,通過一家有關係的評估公司,將煤礦作價7.5億賣給魯能。最後以33億元吃下了資產達738億的魯能。

2010年,澳洲媒體《悉尼晨鋒報》報導了曾偉還和太太蔣梅於2008年斥資3,240萬澳元(約人民幣2億元)在澳洲購買了一座房產交易史上第三昂貴的豪宅,其後又用了500萬澳幣翻新裝修。繼而被全球媒體追擊。據悉,中紀委在調查中認為曾偉澳洲買豪宅是非法資產轉移。

海外多家媒體稱,被「雙規」的前中石油董事長蔣潔敏,供出自己曾利用職權討好曾慶紅兒子曾偉,並出資3,240萬澳元為曾偉在澳洲悉尼購買豪宅。

10月27日被移送審查起訴的徐才厚被官方通報貪腐「數額特別巨大」。早前曾慶紅和周永康掌控的「石油幫」,法廣曾引述消息稱,周永康涉嫌貪腐的金額高達人民幣1,000億元,即使不加上謀殺、政變等罪行,也足以讓其被判死刑。

在薄熙來事件中,日本《朝日新聞》2012年4月曾報導,薄熙來夫婦向海外轉移非法收入為60億美元;同年5月,英國《每日電訊報》稱薄熙來夫婦利用熱汽球生意洗錢。從此可略見黑錢外流之一斑。

貪官外逃形勢觸目驚心

蘋果日報報導,大陸究竟有多少外逃貪官,官方語焉不詳,民間和學術界版本眾多。但數量之多,分佈之廣,級別之高是空前的。

2008年6月,中共央行在題為《我國腐敗分子向境外轉移資產的途徑及監測方法研究》的課題報告中,援引社科院的一份調研資料披露,從上世紀90年代中期以來,外逃黨政幹部,公安、司法幹部和國家事業單位、國有企業高層管理人員,以及駐外中資機構外逃、失蹤人員數目高達1.6萬至1.8萬人,攜帶款項達8,000億元人民幣。

中紀委此前通報,僅2013年中秋和「十一」兩個假期,出境的公職人員中有1,100人沒有按時返回,其中714人確定為外逃。

2014年2月,中國社科院發佈的法治藍皮書做出預警性判斷,認為2014年腐敗公職人員外逃現象可能還將加劇,特別是前期已經有關係人和資金在境外的公職人員,外逃機會增大。

美國、加拿大和澳大利亞是貪官首選

外逃貪官的去向,輿論普遍認為美國、加拿大和澳大利亞是排名最靠前的幾個藏匿地,這些國家甚至已經形成了具有中國特色的「貪官一條街」和「腐敗子女村」。

公開資料顯示,在中國59個公開備案的「裸官」外逃案件中,有7名身在澳大利亞。150多名「經濟逃犯」在美國逍遙法外,其中多為貪官或涉嫌貪腐人員。

據加拿大出入境管理局的文件顯示,從2011年4月到2012年6月,多倫多和溫哥華機場查獲來自中國人的1,300萬美元未申報現金。

有分析稱,這三國是傳統移民國家,生活質量以及教育水平等均有很大吸引力;另一方面,中國與這些國家在司法合作方面還存在許多不足,給外逃貪官留下了鑽空子的餘地。不少貪官也選擇一些「冷門國家」或地區。如柬埔寨、烏干達、尼日利亞、斐濟等。

1992年至2014年的22年間,公開報導的外逃人員共有51人。其中21人為政府部門各級官員,占總人數的約一半,且多為地方或部門的「一二把手」。還有19人為國企負責人,11人曾在銀行等金融機構任職,其餘多為企業負責人。

責任編輯:林詩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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