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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長林錦村寫信給681位候選人 呼籲反賄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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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4年11月20日訊】(大紀元記者詹亦菱台灣花蓮報導)距投票日僅剩9天,花蓮地檢署查賄查得緊,至20日止賄選案高達187件,其中聲請羈押獲准6人;偵查終結起訴6件9人,其中含候選人2人。

為了未來的花蓮,檢察長林錦村宣導反賄選下鄉宣導、向民眾廣播「不買票、不賣票、要檢舉」外,並寫信給全縣681位候選人,邀請共同協助地檢署反賄選宣導,讓花蓮選舉成為最乾淨的選舉。

林錦村說,如果候選人發現有人買票,請提出檢舉,因檢舉而查獲賄選案者,檢舉獎金至少有新台幣50萬元,最高獎金為新台幣500萬元,對於檢舉人身分絕對保密,請大家放心。

林錦村表示,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規定,買票賄選的刑責相當重,不論是候選人或樁腳,都可能判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候選人經查獲有賄選行為,縱使當選,檢察官也會於選後依法向法院提起當選無效之訴。

責任編輯:鄭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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