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書:隋牧青律師:隋雙勝是恐怖份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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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4年11月03日訊】10月20日下午2.30許,受隋雙勝妻子王傳英委託,我從廣州趕至位於即墨的市青島第一看守所,會見以製造、儲存爆炸物罪被刑事拘留的本家隋雙勝。

據王傳英介紹,經營綠化、土石方工程生意的隋雙勝夫妻,因不滿青島市北區警方枉法包庇罪犯,致經濟損失巨大,自2012年就不斷上訪、控告。2013年3月,隋雙勝收到匿名人寄送的一本行賄日記(記載了國土、規劃、市、區政府等部門數十名官員的名字、金額)和青島市政府違規為開發商批地的文件(開發商因此非法獲利約15億元),隋雙勝將其曝光,引發轟動,備受世人矚目。而蹊蹺的是,青島市當局據此舉報只抓捕、審判了一位市規劃局處長王林科(判決書卻將其職務變更為規劃局高新分局局長,判刑10年),便偃旗息鼓。而隋雙勝一家人自此不斷遭受跟蹤、恐嚇、威脅,各種麻煩不斷。

2014年8月22日,隋雙勝又根據匿名人士提供的青島市政府內部文件向海外網站爆出青島市政府為8位副市長秘密修建豪華別墅的腐敗醜聞,一時輿論嘩然,青島當局卻像什麼事都沒發生似的,對此毫無反應。9月24日早8時許,隋雙勝正要出門為在市政府門前抗議的某村兩百餘名維權村民拍照,在家門口被數十名守候警察抓走。第二天,王傳英收到《刑事拘留通知書》,隋雙勝罪名系「爆炸罪」,10月10日,收到《逮捕通知書》,罪名變成「製造、儲存爆炸物罪」。有趣的是,隋雙勝家住青島市南區,辦案單位卻是過往隋雙勝夫妻不停投訴、控告的市北區公安分局。

會見前,王傳英告訴我,在隋雙勝被捕前,他們夫妻曾於9.18和9.23兩次赴市北區分局控告遼源路派出所徇私枉法並舉牌抗議。隋雙勝被捕後,青島市北分局方建輝副局長曾多次告誡隋太不得在網上發聲,也不要聘請律師,因為他不會批准律師會見。所以隋太一再提醒我,這次會見很可能受阻。我告訴她,製造、儲存爆炸物罪系危害公共安全犯罪,不屬於刑訴法36條規定的三類須經警方批准的犯罪(危害國家安全罪、恐怖犯罪、特大賄賂罪),會見沒有任何法律障礙。

儘管心理有所準備,到達看守所,遞上會見所需的「三證」,很快就隔窗看到電腦顯示隋雙勝「不准予會見」的字樣,並得知隋雙勝案系專案組辦理。當值警察也很吃驚,立刻電話聯繫了辦案單位,之後告訴我,雖然他也知道此案拒絕會見違法,但是會見系統已經鎖定,他也沒有辦法,只能請我聯繫辦案單位,知道我從廣東遠道而來不易,安慰我說這個案件只要正常交涉一下,會見絕無問題。顯然,這位當值警察對本案背景、內幕一無所知,否則他就不會講這番話了。我簡單表達了我的觀點、立場後就到駐所檢察室投訴,結果被告知檢察官下午根本就不上班。於是找到看守所一位李姓副所長交涉,最後只能留下聯繫方式無果而去。出所後我又撥打青島市公安局督察投訴電話,第二天便接到市北分局預審科電話,告知我會見需要申請警方批准,我回答不會遷就這種非法、無理的要求(申請也不可能獲批)。隨後我和王傳英又電話聯繫了方建輝副局長,質疑警方拒絕辯護律師會見的法律根據何在,方副局長悍然宣稱:此案系恐怖犯罪案,隋雙勝是恐怖份子!

雖然見識過太多中國式的荒唐,我還是對青島警方的無法無天非常震驚!據王傳英介紹,隋雙勝被抓幾天後,市北區警方從他們家中搜走了一些鞭炮、火柴、金屬管、電鑽、釘錘、一支仿真玩具汽手槍,其它則大量搜走了與爆炸物毫不相干的電腦(主機、筆記本)、硬盤、U盤(內存大量舉報材料、官員貪腐證據)、手機(三部)、金飾品等財物。

根據王傳英介紹及與警方接觸,我初步判斷:市北區警方違背刑訴法關於案件管轄的規定,跨區抓捕隋雙勝,出於打擊報復目的而構陷隋雙勝的嫌疑極大!而為了便於構陷,又濫用職權非法阻止律師會見。為阻止律師會見,警方竟然宣佈一個兩年來不斷上訪、控告、舉報的維權公民為恐怖份子,而從警方拘留、逮捕罪名的不一,可見警方仍沿襲先隨意抓人而後羅織罪名的非法手段,除了現有罪名,我更擔憂,如此膽大妄為且有違法創意的市北區警方,後續會否為隋雙勝尋找更加令人瞠目結舌的罪名。

自隋雙勝被捕,曾有多名身份不明的人深夜上門砸門,王傳英兩次致電110報警求助,均無人理睬。而小區物業管理公司竟然從此不准業主隋雙勝的私家車進入小區停放,警方到處散佈隋雙勝要製造爆炸事件的信息,在一些人眼裡,隋雙勝似乎真的成了恐怖份子。

一個宣稱依法治國、號稱法治社會的國家,一介平民只因不斷公開曝光政府官貪腐內幕,便突然被抓並被宣佈為恐怖份子從而拒絕律師會見,這才是真正令人恐怖的事情!

責任編輯:衛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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