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東南隨筆】《禮樂文明縱橫談》:魂兮歸來(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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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續上期)樂———人間和諧
華夏先民鍾情禮樂,樂舞迎神,既為了悅神,也為了自娛。同時,樂舞流行,也不止於宮廷上層,民間百姓也與鐘鼓之樂結緣。《關雎》描寫百姓的迎婚嫁娶,同樣「鐘鼓樂之」。《詩經》中的十五國風,都是各地流行的民歌,里巷吟唱,山野放歌,可見古時音樂的普及。

《禮記•樂記》是我國早期的樂理著作,闡述了音樂的本源和審美的特徵,倡導音樂的教化功能與禮儀的關係。《禮記•樂記》云: 「夫樂者,樂也,人情之所不能免也。」音樂是感情歡樂的表現,是人情人性之所在,不容輕慢,更不能禁絕。《禮記•樂記》進一步闡析: 「凡音之起,由人心生也。人心之動,物使之然也。感於物而動,故形於聲。」音樂是人們面對外部事物或情景時的感動。感動的心曲,發於心,抒為情,或彈奏樂曲,或放聲歌唱。音樂是心靈意趣的表達。因此,頌善抑惡,取捨當有原則。

《禮記•樂記》進而提出音樂的社會教化功能: 「是故先王之制禮樂也,非以極口腹耳目之欲也,將以教民平好惡,而返人道之正也。」所以,「樂者,通倫理者也。」 「禮樂皆得,謂之有德」。樂是禮的載體,禮是樂的靈魂,樂,使禮的社會教化伴隨美好感情的引導,春風化雨,潤人心田。孔子擊節讚賞, 「移風易俗,莫善於樂也」,就是對詩教的倡導。孔子身體力行,他編選《詩經》,追求「詩無邪」,把道德倫理的教育與審美感情的教育融為一體。

音樂創造人間和諧,是禮樂文化的根本目的。《尚書•舜典》描繪音樂演出時的場景:「八音克諧,無相奪倫,神人以和。」 克者,能也,音律和聲,要達到「神人以和」的境界。《史記•五帝本紀》則把「八音克諧」 直接寫成「八音能諧」,這清楚表明:音律表達的應是和諧的精神。

孔子也說:「歌樂者,仁之和也。」 把和諧作為音樂審美評價的最高境界。孔子認為,「《韶》盡美矣,又盡善也;《武》盡美矣,未盡善也」,就是這個標準的實施。《韶》樂,相傳為舜時的樂舞,能使鳳凰來儀,百獸率舞。《韶》樂歌頌的是和平之德,故盡善盡美。孔子自訴,聆聽《韶》樂後,癡迷入神,竟「三月不知肉味」!《武》樂,是讚頌武王伐紂的武功樂舞,有炫耀武力之嫌,故雖盡美而非盡善也。樂曲的演奏,必須為人間和諧境界的造就,為和敬、和順、和親感情的培養,送陣陣鐘鼓,送聲聲琴簫。「歌樂者,仁之和也」還表明,歌樂奉獻的是一片摯愛真情,不僅止於喧鬧的音響。孔子曾質問: 「樂雲樂雲,鐘鼓雲乎哉?」 歌樂不是鐘鼓齊鳴的熱熱鬧鬧的形式,音樂的演奏,是為了實現禮樂的教化使命。

儒家把禮樂作為調節社會矛盾的手段,他們曾把音樂分為治世之音、亂世之音、亡國之音。治世之音,系指周之禮樂,用聖人之道抑制小人之欲,稱為和樂。亂世之音,系指流行在鄭、衛等國的通俗樂曲,涉及男女情愛,曾被斥為淫聲。當然,這一苛責,歷來就有不同的看法。亡國之音,系指殷紂王命師涓作的長夜靡靡之音,腐敗缺德,必將滅亡。這些理念,都是為了不亂雅樂,堅守音樂強大的教化功能和審美魅力,發揮音樂對社會穩定的維護功能。

崇尚音樂,是我國歷久不衰的傳統,我國古代,曾留下了很多感人的和音樂同體的人生故事。蔡文姬流落匈奴十二年,思故土,懷幼子,一曲《胡笳十八拍》,是她心靈苦難的史詩,千古流傳。嵇康臨刑前,顧視日影,彈奏一曲悲歌《廣陵散》,抒一腔憤懣不平之情,幾成千秋絕響。古曲《梅花三弄》,以音樂形象,描繪月夜梅花不畏嚴寒香飄天地的氣度。古曲《陽關三疊》,抒發離愁別恨,牽動了多少遠行人的心! 「勸君更盡一杯酒,西出陽關無故人。」《陽關三疊》,已成世代絕詠。春秋歌唱家秦青,一曲高歌,山谷和鳴,林木震盪迴響,白雲凝靜不動, 「響遏行雲」,佳話長留。賣唱女子韓娥,雍門清唱一曲,人去三日後,裊裊歌聲,依然在耳, 「餘音繞樑」,典故猶存。最難忘,俞伯牙一曲《高山流水》,志在高山,志在流水,鍾子期聽琴知心意,知音難逢。祈願華夏子孫景仰先人的智慧創造,成為禮樂文化的知音。

責任編輯﹕澤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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