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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協會伸援手 華工成功討欠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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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4年12月13日訊】(大紀元記者蔡溶、特約記者安心紐約報導)欠薪近兩年,建築公司老闆以申請破產推脫,拒發欠薪給20多名華工,造成他們生活困難。居住在華埠的一名建築工人陳先生近日告訴大紀元,這家公司已欠他工資2萬多元,所幸在紐約法律援助協會(The Legal Aid Society)的幫助下,討回了欠薪。

陳先生是該建築公司的工人,自2008年9月開始,到2010年2月,這家建築公司總共拖欠他的工資約2萬元。期間,在工人們的百般催促下,公司老闆在 2009年1月22日給欠薪員工各開一張名為「儲備金」的欠條字據,上寫「某某在本公司儲有XXXX元的儲備金,從09年1月1日開始儲備金享有年利息 7%」,假若員工「任何時間在15日通知內提交」,該公司都「可隨時交還儲備金連帶利息」。   

於是,工人們又繼續為他工作,但兩年來當工人再想要回剩餘工錢時,公司老闆總以各種藉口和理由推脫,「你們再等一等,我這棟樓有幾個單元沒賣掉,賣掉就給你們錢」…… 直至2011年3月該老闆宣布破產,仍拖欠至少20名員工的工資,欠薪從2008年9月到2010年2月。

法律援助協會伸援手

怎樣才能討回自己的工錢呢?在華策會的介紹下,陳先生與三名工友找到了紐約法律援助協會,請求幫助追討欠薪。在完成了受理、審批和指派法律援助流程後,陳先生見到了他們的承辦律師。

法律援助協會律師卡凱斯(Karen Cacace)是這宗法援案件的承辦律師之一。她告訴記者,鑒於陳先生的老闆想通過宣布公司破產而逃避償還工人的工資,她和同事就找專業處理清算與破產的律師行合作,先確保陳先生等四人可以拿到破產法庭法官裁定對20多名工人共10萬元的工資錢。隨後,他們發現該老闆有一套房產,如果變賣就可償還所欠的剩餘工資6.8萬美元。

卡凱斯說:「他有一套自己居住的房產,並沒有包含在破產法律程序中,我們就把所欠金額依附在這個房產上,只要他賣掉這個房產,我們的客人必須首先拿到補償。上週他賣掉了自己的房產,陳先生四人隨即拿回了所欠的薪水。我們很高興他們終於拿到了應得的薪水。」

律師:只要你工作就有權得到

走了5年多的討薪路,過年前終於拿到了辛苦掙來的養家餬口的錢,陳先生開心的說:「外面的律師都要收錢,我們一分錢沒出,美國政府幫我們爭正義,美國有這麼好的律師,好多人都辦不到的,他們法律援助協會可以辦到。勞工局都拿那老闆沒辦法,只能幫助拿回所欠工資的25%。他們是盡心盡力,又沒賺錢,太感謝他們了。」

法律援助協會律師卡凱斯鼓勵經濟困難的市民遇到了薪資糾紛,可以來法律援助協會尋求幫助。「只要你工作,你就有權得到自己的勞動所得,不管移民身分如何。目前,紐約州的最低工資是8美元/小時,從今年的12月31日起,就將漲到8.75美元/小時。如果您一週工作超過40小時,很多工作,就要獲得加班工資,時時薪的1.5倍。如果僱主沒有支付最低工資,或是加班費的話,都是老闆欠你的工錢,而不管你的移民身分如何。」

受助者不忘感激回敬

卡凱斯律師辦公室的牆上,有華人相贈的匾額,上書「正義之士」,是她曾幫助過的一位華人女士所贈。(大紀元)

卡凱斯律師辦公室的牆上,有華人相贈的匾額,上書「正義之士」,是她曾幫助過的一位華人女士贈送給她的。在牆上的白板上,寫滿了她現在正在處理的案件,其中就有兩個華人的案子,一是餐館工人,一是美甲店員工,卡凱斯律師正在幫他們討回欠薪。

卡凱斯說:「紐約州的勞工法,允許追討直至6年前所欠薪水,聯邦法的規定可以追溯到3年前,有些案子更早所欠的工資都可以討要。所以,我們希望大家來找我們,即使被拖欠工資有好幾年了。」

責任編輯:兆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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