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青年枉死18年 冤案「平反」多屬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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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4年12月16日訊】(大紀元記者古清兒綜合報導)日前,內蒙古呼和浩特市市民呼格吉勒圖殺人案(「4•09案」,又稱呼格案)重審後做出判決,18年前已被處決的呼格吉勒圖被當局宣告無罪。近年來,大陸有多宗冤假錯案「被平反」,有評論認為,中共體制下不能從根本上解決冤假錯案問題,一些個案的平反並不能成為它對「依法治國」的重視。

內蒙古青年枉死18年 重審無罪

2014年11月20日,內蒙古高法宣佈對呼格案進行重審。12月15日,內蒙古高法對呼格吉勒圖故意殺人、流氓罪一案作出再審判決,宣告原審被告人呼格吉勒圖無罪。

1996年4月9日,內蒙古自治區呼和浩特市毛紡廠年僅18歲的職工呼格吉勒圖和工友閆峰夜班休息時,聽到女廁內有女子呼救,便急忙趕往女廁內施救。而當他趕到時,呼救女子已經遭強姦後扼頸身亡。

隨後呼格吉勒圖跑到附近警亭報案,卻被時任呼和浩特市公安局新城分局局長馮志明認定為是殺人凶手。在沒有充足證據的情況下,1996年6月10日,呼格吉勒圖以流氓罪、殺人罪被執行死刑。

沒想到9年後,真兇出現了。2005年,被媒體譽為「殺人惡魔」的內蒙古系列強姦殺人案凶手趙志紅落網。他主動承認在1996年4月發生在呼市一毛家屬院公廁殺人案,確實是其所為。

為此,呼格吉勒圖父母踏上了十多年的上訪路,為冤死的兒子到處申冤。該案引發社會輿論的廣泛關注,被媒體稱為「內蒙古版聶樹斌案」。

據《澎湃新聞》報導,當年主辦呼格案的馮志明,現已升任呼和浩特市公安局黨委委員、副局長。而對該案作出「特別指示」的時任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局長王智,後來升任內蒙古公安廳巡視員。而當年審理呼格案的檢察官、法官,不是升職,就已退休。

就此,湖北的律師張科科向《自由亞洲電台》表示,法院僅僅向呼格吉勒圖父母道歉還遠遠不夠:「必須追究辦案警察、檢察官和審判長的法律責任,他們將被告屈打成招,嚴重犯罪。既然犯法,就必須追究他們的法律責任。」

而曾轟動中國的「一案兩凶」聶樹斌案。近日,中共最高法院指令山東高法複查聶樹斌案。

1995年4月27日,21歲的河北青年聶樹斌以故意殺人、強姦婦女罪名被處死。2005年,另一案犯人王書金多次堅稱「該強姦殺人案是自己幹的」。但檢方卻以各種證據來「證明」王不是真凶,引起社會各界的嘩然。

在呼格案再審被宣判無罪後,聶樹斌的母親張煥枝打電話向呼格吉勒圖的父母表示祝賀。呼格吉勒圖的媽媽尚愛雲則鼓勵張煥枝不要放棄,堅持就有希望。

分析:中共體制下不能從根本上解決冤假錯案問題

近年來,河南的趙作海、湖北的佘祥林、浙江的張氏叔侄等冤案的主角,相繼被無罪釋放。其中趙作海、佘祥林案,因當年被他們「殺死」的人突然「復活」而被釋放;浙江的張氏叔侄案則是真兇落網而使冤案昭雪。

十多年來,中共前政法委書記周永康掌控的中共政法委系統凌駕於公檢法之上,已將中國司法系統癱瘓,使得公安系統權力膨脹、為所欲為,政法系統製造的冤假錯案越來越多。

近日,呼格案重審成為大陸媒體的頭條新聞,從官方媒體到網絡微博論壇,官方一反常態地開放了評論空間,民眾的觀點幾乎無保留的出現在網絡上。官方報導也聲稱「冤案昭雪,體現當局要司法公正依法治國」等話語。

大陸律師劉曉原對港媒《明報》表示,許多冤案的平反並非是在司法糾錯發現的,而是意外揭發的。呼格案比較特殊,因執行死刑改判,但「不能說從某個冤案的平反就看到了法治的希望,對冤假錯案就很重視了」。

時事評論員夏小強則表示,幾十年來,中共體制下像呼格案的冤假錯案成千上萬,呼格案是由於媒體的介入被民眾得知,才有幸獲得重審。造成這些冤案的根本原因是中共的專制體製造成的,只要司法不獨立,就會繼續製造無數的冤殺案件,因此,中共體制下不能從根本上解決冤假錯案問題。

責任編輯:李曉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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