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日德上榜全球最難入籍國家 難在哪?

鄭孝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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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4年12月18日訊】(大紀元記者鄭孝祺綜合報導)近幾年來,中國的移民人數大幅增加,很多人通過各種渠道和方式,獲得其它國家居留權和公民身份。對於移民申請人來說,必須清楚了解移民國家的居住和入籍申請要求,這關係到申請人整個家庭的生活計劃、工作安排以及孩子的教育問題等。而且申請移民和入籍並非易事,有些國家甚至要等10年或以上。

世界上一些國家對於移民或入籍門檻較高,只有和該國公民結婚,或祖輩上有人是該國公民,或具有特殊才能的專業人士,及投資大公司的投資者,在移民或入籍申請時,才會優先被考慮。但這些條件對大部份申請者來說,均不具備。

國際性金融教育網站Investopedia選出5個入籍最困難的國家,以及它們的入籍申請時間。按照英語首字母排列順序依次是:奧地利、德國、日本、瑞士和美國。本文綜合Investopedia文章內容和其他資料,介紹這5個最難申請入籍國家的居留和入籍要求,以及加拿大、澳大利亞這2個華人喜歡定居國家的相關資料,供華人移民和移民申請人參考。

加拿大和澳大利亞是兩個移民大國,雖在Investopedia的排名中,並非最難入籍的國家,但兩國政府均在收緊移民和入籍政策。

入籍奧地利 需居住15到30年

許多歐盟國家都有嚴格的移民法,但成為奧地利公民需要更冗長手續,等待時間最長。對那些非歐盟國家公民,在奧地利停留6個月以上,必須在進入該國前,獲得居留許可。

如果打算在奧地利停留24個月或更長時間,還必須簽署一份協議,一個旨在提高德語技能,以及「在奧地利參與社會、經濟和文化生活」的能力的協議。

永久居民在有資格申請入籍前,必須住滿15至30年。如果獲得批准,申請人必須放棄其它國籍。

入籍德國 需居住8年以上

獲得德國永久居留權是困難的,除非申請人是另一個歐盟國家的公民。其他外國公民必須在德國生活至少5年,並具有在語言、政治制度和社會方面的競爭力。申請人還必須證明他們有謀生能力,而且已經為國家養老金計劃做了貢獻,還要有住宿證明。

要成為一個德國公民,申請者必須居住在德國至少8年(如果申請者通過一項能力測試,則必須居住7年以上),同時放棄其它國家的公民身份。

入籍日本 要居住10年

在日本,獲得永久居民簽證,比獲得公民身份需要更長時間,必須在日本連續居住10年以上。

如果希望獲得日本公民身份,必須先在該國居住滿5年,然後獲得日本法務大臣的認可,並完成一系列的書面申請,這些書面材料還包括一些私人問題的回答。這一申請過程理論上耗時6個月至1年,但實際上,可能長達數年。

此外,日本不允許雙重國籍。

入籍瑞士 需居住10年

任何非歐盟國家公民的外國人想定居在美麗的瑞士,必須居住在該國10年以上。

如果已經獲得永久居留身份,可以同時申請入籍,但是若要通過入籍申請,申請者必須提交材料,證明他們已經融入瑞士社會。

此外,瑞士不同的州和市對於入籍規定不同,但瑞士允許雙重國籍。

美國公民申請 需居住5年以上

雖然美國是移民國家,但自2000年初反恐戰爭之後,申請永久居留權(綠卡)和公民身份變得更加複雜。

除非通過家庭團聚或工作許可來到美國,否則很難申請綠卡。當然,對那些尋求難民庇護或地位特殊的人,美國有其特殊規定。

獲得美國綠卡後,保留永居居留身份需每半年入境1次即可,同時每年離開美國國境最多不超過183天。

擁有美國永久居民身份5年後,就可以填寫公民申請,入籍居住要求是申請入籍前5年,至少居住2年半,同時每年至少居住6個月。公民申請流程中,需要接受考試,考試內容包括對美國歷史和政府的瞭解,以及需要通過英語考試。

成為公民前,申請人必須在憲法面前宣誓。美國允許雙重國籍。

雖然在這些國家,從臨時簽證身份,轉到永久居民身份或公民身份尤為困難,但確實有很多成功的例子。

加拿大C-24新入籍法案已成法例

在加拿大,要保留永久居民身份,居住要求是獲得移民簽證後5年中住滿2年,入籍居住要求是申請入籍前4年必須住滿3年。

加拿大C-24新入籍法案6月19日正式成為法例,新法中,入籍申請居住要求由原來4年住滿3年,改為6年要住滿4年。目前公民申請依然按照舊法實施,新法何時實施尚未公布。此外,新的公民法將使入籍審批程序由三步簡化為一步,到2015年至2016年審批時間將由約3年縮短為1年。

在入籍考試方面,加拿大已經提高了要求,包括加強申請者英語能力及對加拿大歷史文化等方面的瞭解。

此外,如被發現提供不實資料而取得入籍者,加拿大政府是會作出追溯取消其公民資格。

澳大利亞收緊公民入籍規定

要保留澳大利亞永久居民身份,必須在5年內住滿2年。如果不能夠滿足居住時間,則必須符合這2個條件中的一個,才可保留移民身份:1)你和澳大利亞有必要的經濟、文化、僱傭聯繫,且這種聯繫對澳大利亞有益;2)家庭成員中有一人持有有效回頭簽證。

澳大利亞入籍申請居住要求是5年內住滿4年,而且在申請之前的最後一年,不准離境超過3個月。

「2014年澳洲公民和其它立法修訂草案」收緊了公民入籍條件。修訂法規定,申請入籍的人(如無特殊情況)必須在澳洲合法居住4年以上,在遞送申請之前,必須至少以永久居民身份連續在澳洲居住12個月。

申請入籍者必須在4年內,在澳洲居住365天,且和某位澳洲公民的關係「真實而持續」的情況下,才能以配偶身份入籍。修訂法將已連續在澳洲合法居住10年,可以自動取得國籍者的年齡限制到10週歲。

在澳洲出生的、父母為外交官或其他外交豁免特權者的孩子沒有資格獲得澳洲國籍。

責任編輯:李曉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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