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公民要求批准《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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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4年02月10日訊】(自由亞洲電台)杭州律師王成等34位中國公民日前發起「千萬公民大聯署」,要求於3月5日召開的第十二屆全國人大第二次會議批准政府已經簽署的聯合國《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

「千萬公民大聯署」要求中國人大批准《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的公開信表示:聯合國的「《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是世界公認的最低人權標準,不簽署公約適用此標準者,斷無顏立足於世界民族之林。」公開信指出,中國於1998年10月5日成為《公約》的簽字國。「千萬公民大聯署」所要求的,是由全國人大正式批准《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使《公約》在中國具有法定約束力。

「千萬公民大聯署」發動者之一、杭州律師王成在接受本台記者電話採訪的時候,說明了發動「大聯署」的三點「考慮」,他說:

「(全國人大)盡快批准這個公約,是推動中國建設成一個融合世界主流文明價值的民主憲政的這樣一個國家的必然途徑。」

王律師表示,人們不理解:在16年的長時間裡,沒有人站出來解釋國務院何以不提起由全國人大批准《公約》的程序。

「我們到現在沒有看到任何解釋。我們感到非常難以理解。」

美國俄克拉荷馬中部大學西太平洋研究所所長李小兵教授表示,在中國現行體制下,如果政治局不發話,全國人大沒有一個官員敢就《公約》的批准問題發表談話:

「他們(指全國人大的官員)沒有人敢說你知道吧——只要上面沒有點頭、沒有文件。」

李教授說,全國人大之所以沒有批准《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也許是上層看到各級領導缺乏履行《公約》的政治意願:

「(上面也許認為)現在沒有條件執行這個政策(指《公約》),包括領導的意願啊,政治形勢啊。」

王成律師表示,中國領導層意識到要給人民一定的自由,但總是擔心失控:

「官方出於維護它的利益、它的統治秩序(的需要),它確實需要反腐,需要給人民留有一定的空間。」

(責任編輯: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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