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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中案再破局 台NCC:買賣爭議應依法律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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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4年02月12日訊】(大紀元記者藍悅真台灣台北報導)旺中集團幾年前曾經想透過有線電視系統業者「中嘉」的外資大股東安博凱私募基金(MBK),來收購中嘉有線電視的股權,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提出3大條件、25項附款,旺中無法接受條件,買賣因而停滯,現今MBK想撤回買賣案,NCC表示,此交易從未成立過,所以也無須撤回,外資想拋售可另尋對象,但與旺中的合約就請雙方依法律途徑自行解決。

NCC指出,2010(99)年MBK與旺中寬頻簽約,欲出售中嘉股份,社會大眾擔憂出現壟斷媒體的狀況,2012(101)年7月,NCC決議提出3大條件及25項附款,要求旺中集團必須與「中天新聞台」完全切割、「中視新聞台」須變更,成為「非新聞台」、中視應設立獨立新聞編審制度,遵照條件才能通過股權出售的交易案,但旺中反對附屬條件,至今也未成功收購中嘉股份,大股東MBK想撤資,NCC發言人虞孝成指出,因此案未成立過,所以也沒有撤回的問題。

虞孝成表示,主管機關做出行政裁量的精神,只負責旺中有無遵循相關規定,是否符合可交易購買股權的條件,且規定都無時間限制,若買賣雙方能否順利進行交易則屬於雙方契約上的問題,有爭議可透過法律途徑來解決。◇

(責任編輯:宇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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