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思敏】劉漢15條罪名何以獨缺行賄罪?

【大紀元2014年02月21日訊】涉周永康案的四川富豪劉漢,去年3月傳聞被捕受查,該傳聞終於20日證實,由湖北咸寧市檢察院通報,對劉漢涉黑團夥案依法提起公訴。據檢方指控內容,劉漢案是典型的警匪勾結、政商勾結,但是劉漢被控15條重罪,條條可要命,就是沒有行賄罪。

據公開報導涉案內容,劉漢無視國家法律,稱霸四川形成非法控制和惡劣影響,嚴重破壞社會治安、經濟和民眾生活秩序。其中,殺9人甚至支建「地下武裝」,非法所得上百億等等惡性犯罪。試想這些年來如此重大罪行,都要無事過關,劉漢要買通多少貪官污吏?不可能沒有,少說一個吧?

因此相關人際及地緣關係,如此前輿論認知,周永康是劉漢在四川坐大成勢的保護傘,周劉結識2001年,2002年劉漢開始與周濱生意往來維持關係。不過從目前檢方起訴書內容看,難道是劉漢的保護傘除了周永康,還有更大的?大到不必向周和其他官員行賄?還是行賄金額太大,層級太高,以至於當局不敢公開?

據檢方指控,劉漢1993年以來,就無視國家法律,組織領導黑團夥,大肆進行違法犯罪活動,攫取巨額經濟利益。又檢方指控,劉漢1997年3月,在綿陽與廣漢兩地支建地下彈藥庫,兩支隊伍武力之強大,警方聞之也色變。

也就是說,據檢方指控,不論涉黑殺人或經濟犯罪,劉漢從90年代就開始。特別是經濟犯罪,從公開的商業登記資料亦可佐證。

被捕前,四川富豪劉漢,是漢龍集團實際負責人,並藉此控股上市公司金路集團以及另外70多家關聯公司,經營觸角涉房地產、礦產、建築等多個領域,身家坐擁400億資產。這讓劉漢在資本市場掘金挖礦的「漢龍集團」怎麼來?

據公開資料,在9 0年中期,劉氏兄弟在四川開始獨家收購化工類國企,併購6家後劉漢成立漢龍集團,到了1999年,成立僅年餘的漢龍集團鯨吞40年曆史的國營大廠四川甚化集團後,就此一夜壯大,劉漢通過其資本運作,迅速擴充版圖到北京、外省、外國,建立了個人龐大的礦業帝國、資本帝國。

劉漢全國知名,並非始於他的財富,最早是官媒宣傳汶川震災中,就劉漢蓋的學校沒倒,劉漢也因此獲官方好人好事代表。但實情是,在商界,包商不敢對黑幫老大偷工減料。另在四川官場,劉漢被稱地下組織部長,幹部想升級找劉漢比找領導還好使,可見劉漢後台有多強。若依發跡時間來看,劉漢在周永康之前已遇到「貴人」了。

據媒體曾經報導,當年,為了消除楊尚昆與趙紫陽繫在四川的遺留影響,在周永康被由國土資源部部長轉調四川之前,江澤民已經先行派用了不少人事安排在四川。除此,劉漢與江澤民共有一個極關鍵的交集人物,即四川另一黑老大,成都會展集團董事長鄧鴻,一邊是換帖兄弟,一邊是八拜之交。

看過檢方起訴書,民眾莫不深感震驚,劉漢無視國法,私建有軍用手榴彈槍支等地下彈藥庫,屢次殺人不避鬧市開槍作案,猖狂至極橫行霸道,地方民眾及商家敢怒不敢言,既然劉漢如此黑社會,怎麼會在當地存活那麼多年?

民眾更不可思議,光鮮面目的慈善商人卻是特大黑社會的劉漢,竟然能橫行四川鄉里20多年。可是再大黑社會,沒有中共黑,沒有江澤民迫害法輪功並活摘器官黑。中國讓中共血腥蹂躪60多年了,中共與江澤民迫害集團才是要反要滅的最大存量腐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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