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開加拿大移民官判斷真假婚姻謎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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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4年02月04日訊】(大紀元記者周行、李平多倫多報導)加拿大政府近年增加了打擊假婚姻申請移民的力度,很多人被拒,也有人順利拿到一紙文書。移民官如何判斷哪些結婚類移民申請屬實、哪些屬假結婚移民,一直以來是個迷。麥卡馬斯特大學教授薩茲維齊(Vic Satzewich)最新實地研究調查,揭開這一黑匣子謎底。不過,業內人士認為,這些做法依然存在不足之處。

這是自1964以來第二起被移民部特許的實地調查。2010-2012年期間,薩茲維齊獲移民部特許,對加拿大海外簽證處,包括歐洲、美國、中東、南美、加勒比、非洲和亞洲等11個簽證辦事處進行實地走訪,親自觀察移民官個案處理過程,對128名一線移民官和主管進行採訪,最新分析結果《加國移民官與真實配偶關係之社會結構》發表在今年2月《加拿大社會學重審雜誌》最新期刊上。

薩茲維齊說,完成調查後,自己對國家的移民制度有了更多信心,對簽證官們的工作複雜性也有更好的理解。

「高風險」國家抓得更緊

調查發現,移民官通常特別關注有以下特點的申請個案:一是申請人來自貧困國家,需要簽證進入加拿大,且來自詐騙較多的地區。二是申請結婚的雙方沒有共同的溝通語言,結婚前未見過面,雙方不知彼此個人經歷和目前生活細節,年齡、身體外貌和價值觀差距太大。

「薩茲維齊所看到,我們早就知道。」多倫多資深移民顧問黃國為對《大紀元》說,移民部要打假,那些需要造假的,當然是比較落後國家的人,他們想離開原居地,但又沒有其它途徑移民。

「因為這些地區造假風險大,移民官看得較嚴。」他說,這樣的情況下,移民官有機會拒絕一些真結婚的移民申請。

真假識別標誌

薩茲維齊發現,在一起印度簽證處移民官負責一起審理個案中,一對結婚移民申請中的擔保人就被發現曾離婚,且申請雙方首次見面和結婚之間相差僅5天時間,因而被移民官標識可疑。

多倫多資深移民顧問林達敏告訴大紀元說,「中國人婚姻移民被拒的第一因素,就是戀愛時間太短。」

林達敏表示,其實中國人的婚姻習慣和西方差別很大。中國幾千年都有父母安排婚姻的習慣。到現在,中國人還有很多人是半安排式的婚姻。男、女到30歲還沒結婚的話,父母和家人就會介紹對象,「經介紹後,往往經很短時間的戀愛,甚至沒有戀愛過程就結婚。」 「中國人是先結婚,一起生活後產生愛情,西方人產生愛情後結婚,這個差別很大」。

林達敏提到另一方面,很多在加拿大回中國找配偶的人,英文不好,收入低。他們無法維持一個長距離的戀愛,所以很快結婚。他說:「戀愛需要花錢,男女雙方都要花錢。戀愛時間越長,花的錢越多,尤其是長距離的戀愛」。

黃國偉則表示,「父母安排的婚姻,移民部會尊重這些風俗。最好是實話實說,想隱瞞才會出問題,當然首先需要婚姻是真的」。

加勒比簽證處的一名移民官表示,通常申請前曾在加拿大居住過的被擔保一方會引起移民官懷疑,如面臨被遞解出境的申請人突然間結婚,就會引起移民官懷疑。

移民官還透露,加國移民官還有一個非常獨特的識別調查法,即審查申請人提交的照片證據,看照片中都有哪些人及多少人參加婚禮、照片中人物的身體姿態、臉上是否有笑容等。薩茲維齊說,加勒比婚禮中,一般小型婚禮有30人參加,被視為正常,但如為印度旁遮普省,通常婚禮賓客會有300-400人。

調查發現,雙方來往信函中,太多的情愛表白也會事與願違。加勒比簽證處另一位移民官透露,有些情書寫得天花亂墜,他們知道移民官會看,就專門寫給移民官看。另一位移民官開玩笑說,兩人之間不能總是談情說愛,還得談點別的不是嗎?

逐步建立可信度

薩茲維齊說,真實可信度是移民官判定一個案件真偽的核心,移民官根據正常情況下的各種典型表現,來逐步建立可信度。同一表現,可能會使移民官判定一些申請屬造假,而另一些案件屬實。

林達敏說,移民官常問:你何時求婚?西人有明顯的男方向女方「求婚」,中國人沒有,到一定的時間,男女雙方「商量結婚」。很多中國人心目中以請喝「喜酒」那天作為結婚日期,說出來就與婚姻註冊的日期不同,結果出問題,很多類似的情況,造成很多錯案。

林達敏表示,有時移民部以很簡單的理由拒絕。他的一個客戶回大陸見丈夫,丈夫的狗在外面睡。她對丈夫說,加拿大的狗很珍貴,與主人一起生活。丈夫誤以為她有一隻狗。移民官問男方,回答是妻子有狗;擔保人就說沒有。結果被拒。「但是,她有幾年時間,每年去中國見丈夫,還給錢丈夫做生意(臨時缺錢),其實她丈夫經濟狀況很好,不是說一定要來加拿大。因一隻狗的事被拒了,即使有很多支持的因素也沒用」。
薩茲維齊說,在外國配偶入境加國前,對這些婚姻關係進行預審,是防止婚姻欺詐的前沿控制機制。那些說實話的婚姻關係屬實的申請人,會被移民官認為是真實申請人。

他說,擔保類結婚團聚申請中,移民官被允許根據一些種族不同特點來下結論,以保證加拿大移民制度的清白。但是,儘管一些簽證處的拒簽率比其它地區的高,但不能因此而認為移民官有種族偏見,或對待外國公民更嚴厲,故意不讓他們入境加國。

他說,如一名簽證官拒簽率高,這意味著他當年審查案件太多,必須從中發現足夠多的可信申請,因為政府每年都規定有一定的移民接受配額。另外,隨著申請處理日益走向書面審理,一對一面試變得越來越少,這一點也令人吃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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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實婚姻總有機會通過

近年來,本國移民制度被濫用,權宜婚姻氾濫,渥京為之頭痛,因而痛下決心收緊配偶擔保類移民政策,規定雙方必須在一起生活2年才能使被擔保一方申請永久居民身份,且在5年內不得擔保另一名配偶團聚。越來越收緊的制度令一些真實婚姻的移民申請者擔心自己不幸成了打假的受害者。

多倫多資深移民顧問黃國為表示,因為某些地區造假風險大,移民官看得較嚴,就有機會拒絕一些真結婚的移民申請。 「如果是真的婚姻,還是能通過的。」

在海外簽證處被拒的申請,還可以上訴。黃國為認為,移民官覺得有疑問的申請,可能會拒簽。如果是真的婚姻,到加拿大來上訴,應該能獲勝。如果是假的,他們通常會放棄。「這無可厚非。」

黃國為解釋道,上訴是去移民上訴部(IAD),成為裁判處。這種上訴,允許申請人遞交新材料、新證據。當初給的材料,或者不清晰、有錯誤,給機會你改正,解釋。甚至被拒與上訴受理之間出現的新證據也可以加上,是「變相從新做一次」。

「這程序,有大庭和小庭之分。小庭(ADR),庭外和解,如果能證明合格,就解決了。大庭是開庭聆訊。小庭現在要等至少6個月,大庭再加9個月。」

因為排期長,有更多機會增加證據。黃國偉舉例說,有些人心急,很快結婚並遞交申請,被拒。但等上訴期間多次去中國,甚至配偶懷孕,都會是有力的新證據。

至於到底是自己申請容易還是找移民顧問幫忙容易通過。黃國偉認為很多人低估了婚姻移民的複雜性。那些英文很好的人,如果完全按政府要求去填寫申請表格,應該沒問題。英文不夠好,又不夠仔細的人,自以為沒問題,就可能出事。

他說:「申請表格是擔保人與申請人各一套。很多問題是互相印證的,如果是真的婚姻,配偶間互相熟悉,不管怎麼問,雙方的回答都是一致的,就沒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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