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逃稅 加銀行需報旅加美公民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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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4年02月07日訊】(大紀元記者李平多倫多綜合報導)為配合美國打擊海外逃稅,加拿大聯邦財長范赫提和國稅部長馮傑妮(Kerry-Lynne Findlay)簽署FATCA實施協議,從7月起將要求加金融機構強制向美國國稅局(IRS)呈報旅加美國公民戶口資料,但根據新協議,銀行等金融機構無需直接向美方透露資料。屆時,100萬旅加美國公民將受影響。

2010年美國政府推出《海外帳戶稅務合規法案》(FATCA),加大海外美國帳戶逃稅跟蹤力度。FATCA的實施,使許多居住海外的美國人逃稅變得更加困難,同時也使許多人首次意識到,全球目前僅2個國家要求其公民無論身居何處都得照章報稅,而美國就是其中1個。

一些美國人,已經獲得其他國家公民身份,卻不知道這一變更也無法豁免美國報稅義務。還有些美國人,因父母至少有一方是美國公民,而自動獲得美國公民身份,但身居他國,卻不知也要為自己的美國身份報稅。

目前估計有100萬美國公民居住在加國,FATCA的簽署,意味著這100萬美國人、其子女及任何與其開了聯名帳戶或合夥做生意或擁有共同房產的人,均會因此而受衝擊。

渥京FATCA談判2大勝利

實際上,加拿大是G7國家中最後一個與美國簽署FATCA協議,其中部分原因據政府所言,是因就加國豁免談判時間太長。根據加美2國協議,加國銀行只需將美國人賬戶信息提供給加拿大稅務署(CRA),而無需直接提供給美國國稅局(IRS)。如此一來,以CRA作為中間過渡機構,便於一些覺得自己受不公待遇的人進一步申訴,同時也避免違反國內隱私法,

加國政府在這一談判中取得的另一個勝利是:爭取到多數加人擁有的註冊帳戶豁免權。另外,TFSA免稅帳戶也得以豁免。截至目前,IRS還不承認RDSP和RESP等註冊帳戶,將之視為海外信託,對這些賬戶有其他相應稅法規定。

雖說仍有許多銀行報怨,FATCA增加了銀行部分客戶的信息跟蹤和報告等額外成本,但卻免除了國內銀行因未按規定及時上報帳戶信息而導致的30%預扣稅罰款。

實際上,渥京一開始對FATCA協議簽署是非常牴觸,稱加美2國現有稅法公約已經讓美國政府想幹什麼就幹什麼。但對於這一抗議,美國政府權當耳邊風,因而使得國內金融機構陷入2難境地:要麼被迫向IRS提供客戶信息而使自己陷入違反隱私法官司中,要麼被美國政府在美國境內交易中狠宰一刀被截留30%預扣稅,而後者又是加國政府不願意看到的,稱如此一來,國內整體經濟必大受衝擊。

(責任編輯:林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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