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期看護險VS.類長看險

作者:耿豫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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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4年03月14日訊】從長期照護兩大需求的原因:疾病、意外事故來看,「長期看護險」(長看險)與「類長看險」兩者相同的是以病後、意外後致行動不便,須長期被照顧的需求為主。而兩者不同之處是在理賠的認定上大異其趣。

公勝保險經紀人公司中區經理鄭雅馨表示,「長看險」多以巴氏量表來認定,以食物攝取、大小便始末、穿脫衣服、起居、步行、入浴等不能自己為之且經常需要他人加以扶助之狀態,並符合此6項中至少2~4項,才可申請理賠。有些公司還須每年鑑定一次。而「類長看險」則是以1~11級殘廢等級來認定理賠資格。

從「類長看險」條款的定義來看,「3級殘」:胸腹部臟器機能遺存顯著障害,終身不能從事任何工作,但日常生活尚可自理者。「7級殘」:胸腹部臟器機能遺存顯著障害,終身只能從事輕便工作者。由上述理賠的認定相比,「類長看險」較「長看險」來的寬鬆。

「類長看險」 理賠條件較寛鬆

衛生福利部的研究報告指出,80歲以上的老人,每4個老人就有一個患有阿茲海默氏症,或帕金森氏症,這些都與老人失智症密不可分,老人發生率極高。但部分的「長看險」是以特定傷病為理賠條件,需符合喪失生活自理能力之6項的全部,或其中的2~4項,老人失智症不一定符合理賠的門檻。

鄭雅馨指出,以過去多次申請重大疾病險種(暨特定傷病)的理賠經驗中,如「心肌梗塞」必須同時具備典型的胸痛症狀、心肌梗塞的心電圖、心肌酶之異常增高等三項條件,缺一不可;「腎衰竭」係指兩顆腎臟慢性且不可復原的衰竭,必須接受定期透析治療者。也就是兩顆腎都到了必須洗腎的地步,才完全符合理賠要件。

而「腦中風」若以中樞神經系統機能遺存顯著障害、終身不能從事任何工作、且日常生活尙能自理,即符合「類長看險」的三級殘,但卻不一定符合「長看險」中的「日常生活基本能力6項中失能2~3項」及特定傷病的理賠定義。

若以「殘廢等級」和「特定傷病」的理賠認定相比,一位資深理賠人員便私下表示,以理賠申請條件來看,「類長看險」較優於「長看險」。此外,鄭雅馨強調,有些保險業務員會將「重大疾病」、「特定傷病」險種當成長期看護險賣,但不論「重大」或「特定」不僅理賠認定嚴苛,且一次給付,並無法做到完整規劃長看風險的目的。

買長看 護一生

根據經建會分析,2060年患阿茲海默症者會逼近80萬人,而台灣居高不下的高血壓、糖尿病、心臟血管疾病及腦中風都是阿茲海默症形成風險的原因,所以照顧失智老人的社會成本,也將成為下一個青壯年世代非常沈重的負擔。

鄭雅馨建議,趁年輕保費便宜、身體狀況佳,核保容易等負擔輕鬆的條件下,幫自己和家人規劃完整的長看保障,不致風險發生時變成家人難以承受的沉重負擔,才是真正對家人愛的表現。◇

長期看護險VS.類長看險
名 稱 理賠定義方式 喪失生活自理能力之定義
長期看護險 巴氏量表認定,以食物攝取、大小便始末、穿脫衣服、起居、步行、入浴等不能自己為之6項的失能狀態。 針對被保險人的行為能力定義
類長看險 1~11殘廢等級 針對被保險人的器官正常運作的程度定義
資料來源:公勝保險經紀人    製表:耿豫仙
「終身型類長看險」各年齡保費
年齡 性別 年繳費率(元)
30歲 21,000
29,400
40歲 31,200
44,000
50歲 49,800
71,600
註:上述保費保額以200萬元計算。

資料來源:公勝保險經紀人   製表:耿豫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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