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心駕駛罰款升至280元

安省擬立法最高罰1千 扣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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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4年03月21日訊】 (大紀元記者周行報導)以開車時使用手機為代表的分心駕駛(distracted driving),已經成為安省致命交通事故的頭號殺手。違規罰款從3月18日起增已經至280元,警方正在加大力度打擊分心駕駛;安省政府則通過立法,將處罰繼續升級。
  
安省省警公路安全部警長伍福德(Dave Woodford)對《大紀元》說:「單是司機使用手機問題,我們上周共開出了2,000張罰單。」
  
伍福德表示,他在多倫多大學街巡查。他說,他的警車停在路邊,車頂開著警燈,那些司機開車經過時,還有人在打手機。「他們居然沒看到路邊停著的警車,即使車頂的警燈還亮著。」
  
「不幸的是,他們看到罰款增加了。」 伍福德說,他認為原來的處罰不夠,沒能使人們真正明白。
  
「我們看到馬路上有太多的死亡事故,原因是人們應該集中精神駕駛時,卻去做別的事,其中之一就是打手機電話或發短信。」他說,「我們必須增加罰款,這樣他們可能會睜大眼睛,使用手機前會再想一下。」
  
伍福德稱,常發現的分心駕駛行為,包括閱讀、開車時操作GPS或其他電子設備,或看電視等。他說,這些行為並不難發現,警官發現車輛的表現可疑時,去到和它們平排的位置,就能看到司機在幹什麼。「我做過很多次,在他們旁邊駕駛時,看到他們使用手機。」
  
2009年10月開始,安省禁止開車時使用手提設備,違規者罰款155元,但效果不佳,很多司機繼續在開車時打電話或查看短訊。安省法院首席法官Annemarie Bonkalo這次是利用其司法權,將罰款提高至280元。

安省提交立法草案

雖然開車打手機增加了罰款,但警方不會沒收手機,也不會給司機扣分。但安省週一提交的立法草案,增加了扣分處罰。
  
新立法的主要內容包括:分心駕駛罰款從60至500元增加到300至1,000元並扣3分;開車門撞上騎單車者,罰款從60至500元增加到300至1,000元,扣分從2分增加到3分;要求司機與單車並行時,保持1米的距離;要求司機在學校及行人過馬路處給行人讓道。
  
安省運輸及基礎建設廳廳長莫雷(Glen Murray)說,如果法案獲得通過,「司機、騎單車者及行人將會更安全。 」
  
按加拿大汽車協會(CAA)的數據,分心駕駛的司機,撞車機會是專注司機的3倍;與撞車相關的醫療成本及喪失生產力造成的損失每年至少100億元。
  
告票和扣分都會使司機的保險費增加。加拿大保險局(IBC)媒體關係總監Steve Kee稱,有幾張這類告票的話,司機可能成為保險的高風險客戶;加拿大保險局安省副總裁Ralph Palumbo稱,扣分將使司機拿起手機前三思。
  
單車與汽車相撞也是常見事故。莫雷稱,在擁擠的紐約市,汽車與單車可以共存,它們在多倫多和安省的其他城市也能共存。
  
新的立法沒放過騎單車者,不按規定使用反光器的罰款,從20元增加到60至500元。

扣分會讓司機謹慎行事

按安省的法律,扣分記錄保存2年。對於G1和G2司機,積累了2分會接到警告信;6分需要去面試,否則暫停駕照;9分或以上暫停駕照60天,如不上繳駕照可能遭停駕照2年處罰。
  
對於G牌司機,積6分將接到警告信;9分需要去面試,結果可能被要求重新考試,不合格將失去駕照;如果不去面試,或面試時沒能給出好理由,駕照或被暫停。積15分的話,駕照將被暫停30天;如果不上繳駕照的話,駕照或失效2年。
  
伍福德說,按目前的規定,15分是最高的積累扣分,這時駕駛證不能用了,司機可能需要重新考駕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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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心駕駛後果嚴重

(大紀元記者周行報導】分心駕駛正變得越來越嚴重,2013年成了致命交通事故的頭號殺手。警方呼籲司機開車時不使用電話,以保證自己和乘客的安全。
  
安省省警稱,去年分心駕駛導致的致命交通事故超過了酒後駕駛及超速駕駛,造成了78人死亡,酒後及超速駕駛分別造成57人及44人死亡。
  
省警副專員Brad Blair說,去年78死,加上2010年至今的另外325人死於分心駕駛導致的事故,「對數以千計的人帶來了深刻及破壞性的影響」。
  
警方呼籲司機,承諾開車時不講電話或發短信;乘客看到司機分心時要馬上指出。
  
安省省警公路安全部警長伍德福(Dave Woodford)稱,開車時有很多行為可能造成司機分心,比如拿咖啡喝本身不違法,但你因為分心去拿杯子而撞車的話,就犯法了。
  
10年前,卑詩省一名20歲的司機因放下咖啡杯造成暫時分神,在高速路上連續衝過4個車道,將在路邊的Wilma Ealy夾在停在路邊的汽車上,然後拖行100英尺,造成腰部以下雙腿皮膚、肌肉和組織全部被撕爛,半個身子都廢了。
  
對分心駕駛的處罰加重,司機固然應該更注意守規則,但自我保護也需要提升。據環球郵報報導,在多倫多從事告票官司業務的律師助理(paralegal )Tom Walton建議,司機被抓到時手裡就算拿著電子設備,也不要向警官承認任何東西,你有權拒絕回答任何問題。
  
雖然手機裡的記錄不足以證明,發生事故時司機手裡沒拿著手機,但安省省警公路安全部警長伍福德(Dave Woodford)稱,警方調查嚴重事故時,會獲取允許,去查看手機裡的記錄。
  
Walton稱,在法庭打告票官司可能要花3個月至1年時間,律師助理的收費可能是幾百元,請個好律師可能要數千元。當事人還必須能講出清晰、連貫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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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分心駕駛法規一覽

(大紀元記者季薇編譯報導)駕車時使用手提設備,除了努納武特地區之外,加拿大各省和地區均制定有自己的法律。
  
據CBC報導,自2008年以來,除了努納烏特地區之外,加拿大各省和地區均制定了自己的法律,以解決駕駛者打手機問題。
  
依據安省最新擬議的立法,法官能夠對分心駕駛者罰款300元至1,000元,遠高於目前的60元至500元;而被定罪駕駛者將被扣三個違規點數。
  
剛剛於3月18日生效的安省分心駕駛罰金為280元,幾乎是原先罰金(150元)的兩倍。這筆罰金僅僅針對認罪人士,如果在聽證會上有人被確認有罪,法官可處以高達500元的罰金。如以往一樣,被定罪駕駛者不會被扣分。不過,一旦擬議最新立法通過,就會有所變化,不僅扣點數,罰金也將被抬高。此外,駕駛者因使用手提或免提設備,導致他人處於危險之中,可被控以不小心駕駛罪,罰金最高2,000元。
  
雖然有關分心駕駛的很多討論,都集中在手提電子設備上,如手機;但多倫多警方稱,犯罪適用於「一名駕駛者將注意力從安全駕駛一部機動車輛上移開的任何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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