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棄購物車成公害 蒙市立法禁止

標籤:

【大紀元2014年04月17日訊】(大紀元記者劉菲蒙特利公園市報導)對一些華人耆老和沒有車的新移民來說,超市購物車是便利的運輸工具,買了菜可以直接推回家中。然而近日,蒙市市議會批准市府採取行動,減少被遺棄在市內各地的購物車,稱遺棄在公共或私人場地的購物車不僅有礙觀瞻而且是一種公害,對行人和車輛通行構成安全隱患,降低房地產價值,影響社區生活品質。

4月15日蒙市市府宣佈,將展開「請勿拿走車」(Do Not Remove the Cart)的宣傳活動,將在商店進出口貼上多語種標語,提醒顧客拿走購物車違反加州法律。

同時,市府法典中將添加五條新規定,第一:所有關於購物車的警告牌都要包括英文、中文和西班牙文三種語言;第二:超市收集購物車的頻率從每天兩次增加到每天四次;第三:擁有至少6輛購物車的超市,如果自己不能把購物車保持在場內,則必須聘用專業收車公司;第四:對於沒有收車計劃的超市,市府將收取「消除公害滋擾費」,來彌補市府工作人員為收集被遺棄的購物車付出的勞動;第五:對未經超市許可拿走購物車的個人收取罰款。

蒙市人口67%是亞裔、27%是西裔、5%為白人,並有超過一半的人口是海外出生的移民。25歲的大陸移民劉先生在蒙市香港超市門口接受採訪表示:希望市府最好不要罰款,政策應該人性化。「新移民掙錢不容易,市府應該給民眾一個緩衝期。」他還提到:「我在外州看到有老美也用購物車運東西回家,但是他們會還回去。」

不住在蒙市但經常來蒙市購物的徐老太表示支持市府新法,不過希望能允許老人家把購物車放在巴士車站。

蒙市社區和經濟發展部主任邁克爾·亨特利(Michael Huntley)對大紀元表示,他們將在兩週內實施上述措施。對違規的個人,將首先予以警告,再犯者才罰款。罰款金額從100美元起價,逐漸遞增至250美元、500美元。

「我們首先會發一張寫有中、英、西班牙三種語言的卡片,告訴人們不可以把購物車推走。以後萬一又碰到再採取措施,」他說:「我們並不會攔截推著一車雜貨的老人家。我們會鼓勵他們使用自己買的購物車來運東西。超市上便宜的購物車才19美元,買了可以永遠都歸自己用。」

亨特利還表示市府正在要求至少擁有6輛購物車的商家提供管理購物車的計劃,不提供計劃者將接到罰單。

3月初,柔斯密市也宣佈,將採取宣導和罰款並用的方式,提醒居民不要把超市購物車推走,共同維持市容整潔。當時市長勞朱嘉儀,會員蒙市市長黃維剛、議員陳讚新,聖瑪利諾市教委朱秀芳(Shelly Ryan)等華裔民選官員還向華文媒體召開了新聞會。柔市新法規定,在宣導期過後,首犯者罰金50美元,一年內再犯罰美金100元。

對於買不起車的低收入居民,還有一個辦法是可以打電話給蒙市的Dial-A-Ride的搭車熱線(626)307-1396。週一到週五從早晨8:30到下午4點,他們在蒙市市內範圍提供免費從商店搭車回家的服務,但無中文接線員。

市府并鼓勵居民,如看到被遺棄的購物車,可通過上網www.montereypark.ca.gov,手機程序GoMPK,或打電話626-307-1415報告。

相關新聞
柔斯密新法 推超市購物車回家罰錢
「結束暴政」 洛城舉辦中共百年暴行圖片展
極端天氣來襲 加州多地爆野火 火勢持續蔓延
橙縣僑務委員會議 拒傳播假訊息團結護台灣
如果您有新聞線索或資料給大紀元,請進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