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路停車救鴨子撞死2人 陪審團: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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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4年06月29日訊】(大紀元記者宋竹安加拿大蒙特利爾綜合報導)本出自善意救助弱小動物在高速路上停車,卻致他人撞車而命喪黃泉,是否有罪?加拿大魁北克的艾瑪‧佐諾巴(Emma Czornobaj)為救助高速路旁鴨子在車道上無預警停車,導致兩人死亡的車禍案,引發公眾廣泛關注。近日魁北克法庭陪審團裁定佐諾巴有罪。

經過3週的庭審,陪審團於6月20日認定佐諾巴犯有疏忽導致他人死亡罪,此項罪名最高可獲終身監禁,以及危險駕駛汽車致他人死亡罪,此罪名最高可獲刑14年監禁。

2010年6月27日,佐諾巴在蒙特利爾南岸Candiac的30號高速路上,為救助路邊的幾隻小鴨子,將車停在左側車道。佐諾巴下車數秒後,一輛載著父女2人的哈雷摩托車撞上佐諾巴的本田Civic,摩托車上50歲的父親安德雷‧羅伊和16歲的女兒傑西身亡。

2個月前,佐諾巴的辯護律師表示,當事人願意就某些罪名認罪,希望以認罪換得社區服務的從輕處罰,但檢查官堅持要求判處監禁,雙方未能達成協議。於是佐諾巴仍選擇不認罪,指望從陪審團身上搏一搏運氣,但終未能如願。

在陪審團宣讀決定後,坐在母親身邊的佐諾巴看起來十分愕然,並用紙巾揩拭眼淚。離開法庭時,她用報紙擋住臉,避開媒體鏡頭,一言不發。佐 諾巴畢業於蒙特利爾康科迪亞大學(Concordia University)的John Molson商學院,是一名金融分析師,此前沒有任何犯罪記錄。她在庭上表示,自從2011年被提起指控後,她找工作非常困難。

珀琳‧沃利卡吉(Pauline Volikakis)是車禍遇難者安德雷‧羅伊的妻子,也是現場的目擊證人,她當時騎著另一輛摩托,跟在丈夫和女兒的後面。她在判決後含淚說:「這3週太艱難了,現在終於結束了,我將繼續我的生活。」

根據當庭呈交的證據,羅伊當時的車速在113至139公里/小時之間,超出100公里 /小時的限速。羅伊的超速問題令陪審團糾結,有一名陪審員在本週四(6月26日)表示不贊成有罪認定。

此案的最終判決審理,將從8月8日開始。車禍遇難者羅伊的妻子珀琳表示並不關心肇事者佐諾巴最終接受的刑罰是甚麼,她說:「我甚麼也不希望,我不希望傷害任何人,我只想繼續我的生活。」

(責任編輯:顏永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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