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州「避讓法」擴大 覆蓋垃圾車和水電維修車

人氣 1
標籤:

【大紀元2014年07月19日訊】(大紀元記者黃雲天傑克遜維爾綜合報導)佛羅里達州立法擴大了交通「避讓法」的覆蓋面,從閃爍緊急燈的救急車輛擴大到包括收集垃圾、水電維修、通訊設施維修等無緊急燈的民用和工程維修車輛,七月一日起生效。

舊的佛州交通「避讓法」(Move Over Law)要求,如果有緊急救援車輛,如警車、消防車和救護車等停靠路邊並閃爍著緊急燈,其他車輛必須變換到遠離緊急車輛的車道,或者減速至低於限速每小時20英里的時速。去年佛州高速公路巡警依據此法開出的罰單,總額高達130萬美元。

自今年七月一日起,佛州立法將「避讓法」引伸到其他非緊急救援車輛,只要車輛有明顯的標識,表明是提供電力、天然氣、水、污水、電纜、電話、垃圾、回收或通信服務等民用和工程維修車輛,其他車輛的駕駛者也必須避讓或減速,否則將面臨154美元的交通罰單,並計3點。
對於某些街區的道路,時限在每小時25英里並且是雙向單道,這將意味著你的時限是每小時5英里。

對於新的交通「避讓法」持異議的人士表示,切換車道的危險遠遠高於超速。根據佛羅里達公路安全及車輛部門統計,2012年有6809起交通事故是源於改換車道,或未能保持在自己的車道內造成的。偏離車道比超過限速發生事故的可能性高七倍。

(責任編輯:李明傑)

相關新聞
佛州158項新法規7月1日生效
醫療補助改革計劃在佛州全面實行
佛州新聞簡訊 ( 6月26日-7月3日)
佛州3船舶相撞 4死十餘傷
如果您有新聞線索或資料給大紀元,請進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