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連交警用死者頂包 包庇真凶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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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4年08月26日訊】四年前,一起因酒駕引發的車禍造成乘客吳風濤當場死亡。肇事者被大連警方用死者頂包,逍遙法外4年。近日,被頂包的死者吳風濤家屬稱,8月11日大連警方又重新出具《交通事故認定書》,認定李鵬系酒後駕車發生車禍致乘車人吳風濤當場死亡的責任人。

據大陸《新京報》報導,大連警方在4年前出具的事故認定書中稱「死者吳風濤系駕駛員」。

2010年5月14日的凌晨兩點,李鵬駕車行駛在遼寧沈大高速公路時,因酒後駕車撞到護欄上,導致車上1人被甩出車外當場死亡,其餘人受傷,當時車上4人包括司機均飲酒過量。死者叫吳風濤。

事後,在交警進行的第一次筆錄中,兩名乘客董曉麗、車文臣認定駕駛員是自己的老闆李鵬,警方在《現場勘查筆錄》中,也寫明駕駛員是李鵬。李鵬在警方詢問筆錄中則表示,自己當時酒喝多了,「不知道」誰開的車。
 
一個月後,大連交警高速公路第一大隊交警張道強給車文臣、董曉麗做第二次筆錄時,二人均改口稱死者吳風濤是駕駛員,大連警方認定死者吳風濤是肇事者。

隨後在警方出具的《交通事故認定書》中顯示,吳風濤無證醉酒駕車,撞護欄造成吳風濤當場死亡,乘車人李鵬、車文臣、董曉麗受傷。

事故認定書稱吳風濤醉酒駕車且超速行駛,認定吳風濤對此次交通事故負主要責任,車輛擁有人李鵬負事故次要責任,乘車人車文臣、董曉麗無事故責任。該事故認定書由交警張道強簽署。

但吳風濤父親吳英認為此事疑點頗多,兒子並不會開車。此外,事故發生兩三天後,李鵬的父母曾找到吳英求情,承認車是李鵬開的,願付20萬元私了,吳英沒同意。

8月25日,吳英向媒體表示,從當地警方得知李鵬已被批捕,但不知道當事交警是否受到處理。當局對此事未作出回應。

如果不是吳英認為此事疑點頗多,吳風濤不會開車,真凶李鵬真的就逍遙法外。不少網民表示,交警涉嫌做偽證罪,包庇罪,玩忽職守罪,哪項都牽扯了刑事責任,應負法律責任。

責任編輯:洪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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