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公佈「高智晟重要事件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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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4年08月06日訊】今年50歲的中國著名維權律師高智晟2014年8月7日將服刑期滿,目前被關押在距離新疆首府1000多公里的沙雅縣監獄,全世界都在關注高智晟能否獲釋。

高智晟1964年4月20出生於陝西省榆林市佳縣一個貧苦家庭,靠自學成為中國著名維權律師。1996年高律師開始執業即長期替弱勢群體維權打官司,曾代理多宗民眾維權案件控告地方政府,2001年被中共司法部選為「中國十佳律師」,被譽為「中國良心」。2004年起,高智晟開始代理法輪功學員的案件,發現法輪功學員遭受非法抓捕及殘酷酷刑,深感震驚,因此多次上書中共領導人呼籲立即制止迫害,但身陷囹圄。以下是高律師重要事件記:

高智晟為法輪功學員多次上書中共當局

2004年12月26日,高智晟代理並調查石家莊法輪功學員黃偉案,接下中共當局的「禁忌」案件。

2004年12月31日,高智晟首次寫信給中共人大常委會及吳邦國委員長,要求中共政府停止迫害法輪功學員:

「我感到異常的沉重及悲哀。將這種令人窒息般的沉重及悲哀情勢儘快以信函方式上呈全國人大常委會及吳邦國委員長,是我在石家莊數個法院多次奔走交涉後的第一想法。」 「對法輪功人員的刑罰及處罰存在以下完全悖離基本法律原則、現代法治精神的作法」。「公民連向執政者反映存在問題都呈驚恐狀,足見我們與負責任的大國的遙遠距離。」

2005年10月18日,高智晟律師致胡錦濤、溫家寶的第一封公開信,呼籲停止持續酷刑虐待被拘押的法輪功學員:

「新一輪持續的、系統的、大規模的、有組織的針對信仰法輪功同胞的野蠻迫害的暴行是正在發生著的事實。」

「山東煙台市的徐承本10月15日一見到我即講道:「我的愛人賀秀玲的屍體已被冷凍了快兩年了啦,至今不能得到處理,他們有能力長期的折磨她最終把她致死,卻在把她致死後快兩年裡沒有能力處理這件事。她在快被折磨死時才允許我看了一眼,當時我看到人已經神志不清了,但還是被鎖銬在床上,而且下身沒有一點衣服,看到我的親人這種慘狀,當時我的心都要碎啦!他們真沒有人性,只幾分鐘就把我趕了出去。她才四十多歲啊!這是人死的那天晚上公安通知我看到的情況。」

「再次寄希望於兩位,儘快以迅速的措施制止各地地方當局對信仰法輪功的同胞持續非法的野蠻迫害。這已不再僅僅是那些被非法迫害公民擺脫災難的需要,這裡還涉及中國的憲法價值、法治價值、道德及道義方面的人類的普世文明共識價值,這些價值不能在今天的中國、在你們的眼裡成了沒有價值的東西啊!」

2005年11月4日,北京市司法局處分高智晟的法律事務所停業一年。中共當局派遣人員對其進行跟蹤、限制人身自由。

2005年11月22日,高智晟律師致胡錦濤、溫家寶的第二封公開信,陳述他開始接到威脅電話,並遭到中共公安部24小時監視:

「10月19日,我接到了赤裸裸的威脅電話,10月20日開始,我的夫人吃驚地發現,兩位不明身份者從我的家門口開始跟蹤我那才 12歲的上學的小姑娘至學校,以後天天如此,直到11月15日那兩位不明身份者的身份才明朗——他們開始貼身跟蹤我。從11月20日開始,我的家門口和辦公室門口每天各守著不低於3名的便衣,他們每隔幾小時輪換一次。……」

「在對我和我全家的非法及骯髒的迫害結束前,我將持續地做兩件事。其一、每天通過以面對文明社會的公開信的方式,促你們的政府遵守中國的法律;其二、我將策劃起訴非法迫害我全家的兩個單位。」

2005年12月12日,高智晟律師致胡錦濤、溫家寶的第三封公開信,抗議迫害法輪功學員:「必須立即停止滅絕我們民族良知和道德的野蠻行徑。」

高智晟與妻子公開退黨

2005年12月13日,高智晟在《大紀元時報》發表退黨聲明,與妻子公開宣佈退出共產黨,並稱為他「人生中最自豪的一天。」

2006年1月高智晟曾遭中共特務暗殺未遂。

2006年2月,就太石村事件及汕尾事件等,高智晟發起維權接力絕食,獲中國各省人士參與聲援。

2006年3月8日,就中共政權涉及大量活體摘取法輪功學員器官移植謀利的第一起大規模事件,也就是蘇家屯事件,高智晟公開表示要參與調查蘇家屯事件的真相。

2006年8月高智晟被拘押、吊銷律師執業證

2006年8月15日,高智晟於山東其姐家中被中共當局人員秘密拘捕。

2006年9月21日,中共當局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將高正式拘捕。被捕後,高的家屬人身受到當局的嚴密控制,阻斷了與外界的正常通訊,甚至對高的妻子實施毆打。

2006年12月12日,高智晟一案在沒有通知其家人、其辯護律師沒有到庭的情況下,於當天上午在北京第一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國外電台報導稱,受高智晟的親屬委託的莫少平律師認為法院的做法有數處違法:

1.法院曾告知莫少平律師,高智晟拒絕任何人為他辯護,卻在庭審時給他指定了兩名辯護律師。

2.高智晟被捕後,中共當局一直拒絕其律師或家人會見當事人,因而非法剝奪了高智晟在偵察階段獲得律師幫助的權利。

2006年12月14日,美國國務院發表聲明稱,已注意到有關高志晟家人及律師未被允許出席庭訊的報導,正進一步瞭解情況。

2006年12月高律師被判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五年

2006年12月21日,北京市第一中級法院作出一審判決: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判處高智晟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五年,剝奪政治權利一年。

2007年2月22日北京第一中級法院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判處高智晟律師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五年。

2007年6月,高智晟獲美國出庭律師委員會(ABOTA)頒發「勇敢提倡者」獎。

2007年9月12日,高智晟發表致美國國會公開信,批評中共當局人權狀況,隨後高智晟「被失蹤」逾50天。

2009年高律師自述遭酷刑一文 國際關注

2009年1月,高智晟妻子耿和帶兩個孩子在友人的幫助下逃離中國輾轉在3月12日抵達美國,申請庇護。

2009年2月4日,高智晟在陝西的家中被警察帶走後,下落不明,引起國際社會關注。

2009年2月9日,網上流傳出《黑夜、黑頭套、黑幫綁架—-高智晟律師自述遭綁架經歷》一文。文章署名高智晟,稱遭受秘密警察的電擊、竹籤捅生殖器等各種酷刑。引起美國、法國、德國等各國媒體關注。後獲得高智晟妻子耿和證實,確是高本人所寫。

2009年7月,美國得州基督教團體對華援助協會收集了10萬人的簽名,要求中共釋放高智晟。

高律師被「失蹤」

2010年1月14日,高智晟哥哥高智義接受美聯社電話採訪時說,把高智晟抓走的警察聲稱高智晟已於2009年9月份失蹤。原話稱其「迷了路,走丟了」。

2010年1月21日,中共外交部發言人馬朝旭在例行記者會上答覆有關高智晟行蹤的問題時說,「中國有關司法機關已就這個案子作出了判決,應該說這個人按照中國的法律在他應該在的地方,至於說他具體在做甚麼就不是我能掌握的信息,你可向有關部門提問。」這是官方首度承認知悉高智晟的下落。

2010年2月4日,香港立法會議員何俊仁及多位香港維權人士要求北京當局交代高智晟下落。

2010年2月12日,中共駐美使館告訴中美對話基金會執行理事John Kamm,高智晟律師「在烏魯木齊工作」,並與他的家人保持聯繫。但高智晟家屬稱,高智晟的妻子仍然沒有與他取得聯繫。

2010年3月16日,中共外長楊潔篪否認了聯合國反酷刑調查人員諾沃克調查到高智晟遭到了酷刑虐待。

高律師露面稱受酷刑折磨 再次失蹤

2010年3月28日,高智晟通過電話與太太及親友取得聯繫,表示半年前已獲釋放,目前身處山西五台山,前一段時間的沉寂是因為他希望能夠靜下心來,因此切斷了與外界的聯繫。

2010年3月,高智晟露面會見記者。在接受美聯社專訪時,高智晟透露自己在失蹤14個月期間遭公安人員反覆施以酷刑。

2010年4月8日,高智晟回到北京。在與來訪的朋友楊子立的交談中表示:「只要他不再寫文章,他們答應給他一定自由。」當時他門外沒有人看著。高智晟告訴楊子立:他第一次被綁架跟替楊子立申訴有關,他們不讓他插手楊子立的申訴。

2010年4月20日,高智晟再次失蹤,下落不明至2011年12月16日。

高智晟緩刑被撤銷 服刑3年

2011年12月16日,根據中共新華社報導,高智晟的緩刑被法院撤銷,高智晟將服刑3年。

2012年3月24日,高智晟的大哥、岳父等家人,終於在新疆沙雅監獄見到高智晟,這是家人與他失去聯繫近兩年後再次見面。

2014年8月7日,高智晟被關押的新疆沙雅監獄透露,高智晟將於8月7日刑滿。但獄方表示需要與北京溝通,因此讓高的家人不要到監獄來接高智晟,等獄方的通知。

高智晟獲獎及諾貝爾和平獎提名候選人:

2001年,「十佳律師」,中共司法部評選
2006年,人權鬥士獎,亞太人權基金會
2006年,特別人權英雄獎,中國自由文化運動
2007年,奧地利布魯諾.克萊斯基人權獎
2007年5月,美國庭審律師協會授予「勇敢提倡者獎」
2007年起,諾貝爾和平獎被提名人;曾被預測為2008獲獎熱門人物
2010年8月,美國律師協會(ABA)授予國際維權律師獎((International Human Rights Lawyer Award)
2011年,言論自由獎
2012年,十佳維權律師獎,由美國對華援助協會頒給。

(責任編輯:孫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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