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普通公號被當局規定禁發時政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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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4年08月08日訊】(大紀元記者駱亞報導)近日中南海分崩、局勢日趨詭異、緊張,中共網信辦再加緊網絡嚴控,發佈「微信十條」規定,其中一條規定普通公號「禁發時政新聞」。國信辦聲稱「並非鉗制言論,而是要保證廣大網民真正的自由」,遭到民間強烈反彈,認為中共「防民之口,甚於防川」

8月7日,中共國信辦公佈「十條規定」,其中規定,微信普通公號「禁發時政新聞」,連網信辦發言人姜軍都承認此規定比較嚴格,並且違規將被警示乃至封號。另外對普通用戶也要求遵守所謂「七條底線」,並將此作為「言論自由」的條件。

中共官方知道這個規定會引起民間反彈,因此基本上是將評論關閉。有民眾譏諷,此舉可以省下刪貼費。微博上留下的有限評論,基本上跟官方保持一致口徑,微博轉評功能也同時遭到限制。

廣州的麥先生表示,「不談時政新聞才有真正的自由!? 就看你怎麼定義『自由』了。防民之口,甚於防川。」

江蘇有程序設計員表示,「網信辦發佈即時通信管理規定,這樣說,凡是新聞機構,一旦報導假新聞,是不是全部要關閉這些新聞機構?這不是明著不讓人說話?如果這樣,中國所有的新聞類報紙、網站,全部要關閉。因為這些新聞,全睜眼說瞎話、收錢說假話、栽贓陷害、無惡不作。」

律師劉曄認為:「立法是神聖的事情,必是各派均衡的結果。看到衛計委起草的《醫療糾紛預防與處理條例》徵求意見稿,竟然提到醫療損害要限額賠償,再看網信辦剛公佈的《即時通訊發佈公眾信息暫行規定》,不寒而慄。立法權如果歸於某個業務部委,法律邏輯不通不說,滿藏的是該部門的禍心和利益,其危害不可謂不深遠。」

中共輿論宣傳稱,微信上謠言滿天飛,需要整頓治理,但民間認為,網絡上所謂的政治謠言,經過時間證明往往是「遙遙領先的預言」。

以薄熙來事件為例:2012年4月10日晚11點左右,中共喉舌式對外公佈,薄熙來被開除出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而外媒從下午就開始陸續報導,不少人在微博上轉載外媒報導或相關消息時,一律被封殺。在官方公佈後,南都記者發微博調侃「某些網絡謠言最可恨,太靠譜了」,在網絡上引起很多共鳴和反響。

大陸安翔律師評論說:「從立法法的角度來說,他們的立法才是明顯的違法;從公務員法的角度來說,公務員應模範遵守憲法和法律。立違法的法是最大的違法,法律出台部門的負責人和直接責任人必須受到追究。」

(責任編輯:姜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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