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州州長布朗簽署加州地下水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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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4年09月17日訊】(大紀元記者周鳳臨綜合報導)9月16日(週二),加州州長布朗(Jerry Brown)簽署了系列規範地下水法案成為法律。這也是50年來加州通過的最重要的水法。布朗在州長辦公室簽署儀式上表示,這是很大的一件事,數十年來地下水的監管和調配一直是一個問題。加州是美國最後一個對地下水開採實施監管和限制的州。

法案將於2015年1月起生效,要求到2040年,將過度開採地區的地下水位恢復到能夠自然補充的可持續狀態。法案並要求地方土地規劃部門在2年時間內建立地下水可持續署,並在5年時間內制定出對水井和抽水進行管理的方案。

在加州持續乾旱的情況下,地下水占加州供水的60%,但卻一直未如地表水一樣,受到政府的監管。數十年來不加節制的開採,已經使地下水位急劇降低,科學研究表明,這已經在許多地區造成了地面沉降,並已給諸如聖河金山谷(San Joaquin Valley)這樣地面沉降嚴重的地區造成地質危害。

根據該法案,地方政府及水利局對轄區內的水井進行管理;州水利部門有權介入監管;今後地下水也將裝水表,對於超量開採的可以罰款並強制限採。專家們表示,要使被過度開採地區的地下水位恢復,恐怕得需要至少數十年時間。

此次簽署的 SB1168、SB1319和AB1739法案,旨在通過要求地方水利局建立地下水管理部門,並擬定實施監管方案,從而停止過度開採。根據法案,如果地方水利局不作為,那麼加州水資源調配委員會(State Water Resources Control Board)有權直接介入並強制執行。

儘管加州州長布朗和一些民主黨議員支持這一法案,但該法案遭到了共和黨議員以及中谷地區民主黨議員的反對。反對方稱,這項法案牽扯面太廣,在加州遭遇乾旱的當口,必將進一步損害農場主的利益。農場主們則稱,州府限制地表水的供給,才逼他們不得不開採更多地下水。

位於洛斯巴諾斯(Los Banos)的Bowles Farming Co.農場的迦農‧邁克爾(Cannon Michael)表示,解決方案是一定需要的,但這一法案並未為全面解決方案給出太多辦法。

布朗在一份聲明中表示,明年他將推動立法,為地下水權利之爭的解決掃清道路。

責任編輯:王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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