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英尺!加州新法保護騎自行車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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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4年09月05日訊】(大紀元記者夏君綜合報導)加州通過一項新法律,要求汽車駕駛者必須與共享道路的自行車之間相隔3英尺。該法律將於9月16日生效。

按照新法規,汽車在超過自行車時要確保足夠距離,或必須等待有足夠的空間時才能超越自行車。

隨著馬路上越來越多的自行車,不習慣共享道路的憤怒司機人數也越來越多,一個表現此衝突的新名詞「自行車非難」(bikelash,由backlash「反彈」演化而來)也因此產生。自行車騎者被撞事故時有發生。

加州自行車聯盟執行主席戴夫‧斯奈德(Dave Snyder)說,當汽車駕駛在狹窄道路上看到自行車時的第一反應應該是踩剎車,然後再安全地超過自行車。 對於汽車駕駛者來說,這時的深呼吸或冷靜處理非常重要。

交通事故律師布魯斯維奇(Bruce Brusavich)介紹,違法的汽車駕駛者將被罰款35美元,但加上法庭費用,實際罰款可能升至150美元。

他說,如果汽車駕駛者因違背安全緩衝區法規傷害了騎自行車者,那麼對汽車駕駛的罰款將上升到150到220美元,外加法庭費用。另外,因為法律推定汽車駕駛為責任人,所以自行車騎者可以通過民事訴訟尋求賠償。

根據美國人口普查局今年5月份的報告,在全美範圍內,騎自行車的交通模式增長最快,在過去的十年裡,騎自行車的人數增加了60%。

加州是第22個通過、並實施3英尺自行車緩衝區法律的州。為了促成這一新法律,加州倡導騎自行車組織堅持了長久努力。至少兩任州長否決了類似法案。

布魯斯維奇律師說,有人擔心立法可能會導致更多車輛迎頭相撞事故,特別是在窄路上,又有停靠在路邊但車輛時,汽車為了和自行車保持3英尺緩衝區,可能會越過中心線超車。

自行車騎者和公路安全倡導者正準備就新法開展大規模的普及教育活動。南加汽車俱樂部會向汽車駕駛者分發數以萬計的車窗和保險槓貼紙,上面寫著「我給3英尺距離」(I give three feet)。

責任編輯:楊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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