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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修宪案 台降投票年龄最多人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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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月4日报导】(中央社记者曾盈瑜台北4日电)立法院目前共有11案已成案修宪案,朝野立法委员都提议下修投票年龄;部分民主进步党籍立委提议变更五权分立现况,部分中国国民党籍立委则希望宪政体制加入内阁制精神。

第8届立法院最早提出修宪案的是民主进步党籍立委李俊俋,他在民国102年提议废除监察院并于立法院增设人权监察使,增设国家审计委员会。不过,全案一直没能顺利交付委员会,仍在立法院院会与立法院程序委员会间来回。

提议变更现行五权分立制度的还包括民进党籍立委陈其迈、陈亭妃与叶宜津。陈其迈希望考试院职权移到行政院、监察院职权移到立法院,审计部归属立法院;陈亭妃提议废除监察院及考试院,所属职权移转到立法院;叶宜津提案内容是将考试院职权移到行政院下,设独立机关行使;监察院调查权、审计权移归立法院。

朝野立委提案意见较一致的是下修选举年龄,国民党籍立委卢秀燕、民进党籍立委郑丽君、高志鹏与陈亭妃都提议选举年龄下修到18岁。

郑丽君除提议下修投票年龄,还另外提案增订宪法人权相关内容。

九合一选后,各界开始讨论是否应变更为内阁制,国民党籍立委赖士葆提案恢复立法院行使阁揆同意权;国民党籍立委吕学樟希望融入内阁制精神,落实政治权责相符,虽已完成连署,但仍未向立法院提案。

民进党籍立委陈唐山提出的修宪案将宪法增修条文统一前提改为“情势变更”,并明定中华民国领土为有效统治区域;国家主权变更或合并,需经公民过半数投票并过半同意;政府与对岸签订条约须经立法院同意。并将立法院通过修宪提案门槛由现行3/4降为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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