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文:大陸IPO八大潛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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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5年10月01日訊】一篇揭露大陸IPO(首次公開募股)潛規則的網文近來在大陸網站流傳,對於許多準備上市的企業來說,IPO的遊戲規則令公司IPO成為一個漫長而痛苦的過程。文章揭開了當今大陸公司股票在初次上市過程中經歷的8個潛規則。市場質疑,在現行的IPO審核制度中,證監會發行審核部門和發審委委員們到底存在多少權力尋租的機會。

從6月23日開始,一篇揭露大陸IPO潛規則的網文在深圳之窗、卡巴爾、投資銀行在線等網站流傳。文章曝光了在企業股票上市過程中,從企業本身帳務準備到請律師事務籌備等過程中的種種潛規則,有的企業為了上市被敲竹槓而有苦難言,有的企業因上市定價不妥而被套牢,而公關費用更是數百萬人民幣而不止。

潛規則一:「抹掉」逃稅劣跡。不少民營企業為了逃避企業所得稅,通常的做法就是隱藏利潤,報給稅務局的「毛利潤」遠遠小於實際毛利潤。但為了上市,就必須滿足一定的盈利條件,很多的企業等到準備上市的時候再通過調帳體現利潤和補稅。

潛規則二:上市大躍進。很多企業在上市前驚險一躍,迅速吹大業績。

潛規則三:套取高額承銷費。承銷費是按融資額的一定比率收取的,融資額越多,承銷費就越高,因此,有的券商為了套取高額的承銷費用,遊說企業家,市盈率越高越好,定價越高越好,融資越多越好。有一家企業,就是在這種短期行為的指導下,IPO時將價格定成了天價。結果,企業上市後,又被游資爆炒了一把,隨後是接連大跌,上市當天入市的投資者悉數被套牢。至今,一年多過去了,股價還沒有復原到當初的發行價。

潛規則四:難防「李鬼」律師。2003年,中國證監會和司法部取消律師證券從業資格許可,對律師從事證券業務已沒有從業資格的要求。但實際上,由於證券業務的專業性強,很多律師都承擔不了這一業務。但有一些「李鬼」律師,垂涎企業上市律師業務這塊肥肉,不懂裝懂,欺騙客戶。

潛規則五:關鍵時刻敲「竹槓」。由於沒有牌照限制,任何律師都可以做,因此,律師之間的競爭十分激烈。比較保薦人、會計師和律師三家中介機構,律師收費最低,因為律師沒有「特許權價值」。

目前律師收費百萬以上屬於正常水平。但有的律師「低價傾銷」,以便招攬業務。一旦單子到手,他們往往會找出各種藉口讓企業加錢,尤其是企業上市的關鍵時刻,如果企業不加錢,他們要麼服務態度不好,要麼故意拖延,要麼派一些沒有業務水平的律師或律師助理去「磨洋工」……客戶有苦難言,大部分時候只能忍痛挨宰。

潛規則六:財務造假。

潛規則七:上市動機不正。不為股東負責,將上市公司當做提款機。

潛規則八:「投資者關係」虛設。不少企業不知道投資者關係為何物,例如,正中藥業,這家位於山西的製藥企業2000年7月25日在香港上市。企業上市後,實際控制人無視中小股東的利益,在高位集中拋售股票套現。2001年8月間,減持2650萬股,套現1350萬港元;2002年5~7月,又減持5.2億股,套現1.5億港元,導致股價連連走弱。頻頻套現引起其他股東不滿,他們聯手奪走了正中藥業的控股權。2003年7月25日,正中藥業上市三週年之際,被正式停牌,不久被取消上市地位。

文章稱,從各家公司的招股說明書看,即使是規模一般的中小企業,上市發行的費用都高達三五千萬元人民幣,這其中究竟幾成是真正支付給券商投行的正常保薦費用,又有幾成是不明不白的「公關」費用?這些帳外人是算不清的,但市場有理由質疑,現行的IPO審核制度中,證監會發行審核部門和發審委委員們存在很多權力尋租的機會。一個不完善的市場經濟,就會滋生各種「潛規則」,中國市場就是如此。

據業內人士透露,現在大部分中小板和創業板上市公司的大股東,常常為上市過程中高達一兩千萬的「不能說」的公關費用兜底。

一家光電元器件公司的董事長稱,在經過了兩年多的上市籌備之後,終於在今年上半年登陸深交所中小板。回憶起上市的艱辛歷程,他體會最深的是當大家知道你要上市發財的時候,所有人都想來分一杯羹。更為關鍵的是,這些大部分都是說不得的費用。他表示,這些說不得的費用最為核心的支出就是財經公關費用,僅這一項就支出了600多萬人民幣。據了解,一般上市公司IPO時的財經公關費用從400萬人民幣到1000多萬人民幣不等。除了財經公關的費用外,為了打通各級政府對擬上市公司的關卡也是一筆很大的支出。他說,只要是需要政府批准的,都需要各路打點,有時候申請個普通的資格,都需要打點幾十萬人民幣而且還不一定能辦成。#

責任編輯:劉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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