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律師專欄】曹祖芳律師答疑錄(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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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5年12月11日訊】問:我和先生結婚時,他還沒有正式離婚。我們的婚姻合法嗎?我們結婚時並不知道他的離婚還沒有結束。我們以為它已經在八月定案了,但我們錯了。而我們是在12月結婚的,不過在三月底才發現這個問題,因為他的離婚協議書那時才寄來由他簽名。我們想知道我們的婚姻是否是合法的,還是我們將不得不另外申請結婚許可證,並再次結婚。

答:根據德州法律規定,你們的婚姻是有法定效力的,只要他的另一個婚姻是由法官簽署的離婚判決,那就解除了前一個婚姻。而從他的離婚生效日起你們的婚姻就取得法定效力。恭喜!

問:是否一位父母只是因為他聲稱他的女兒是不安全的就可以獲得50/50?我女兒今年2歲,她的父親正在爭取50/50並拒絕支付子女撫養費。他現在的探望權是每隔一週的週末,他也探望我女兒每一週一次。他不要求額外的時間。但他希望50/50,因為他說,他覺得她是不安全的。他可以得到50/50嗎?請問在德州50/50是可行的嗎?這個程序是如何運作的?

答:請先找一位律師來幫你。如果他不支付子女撫養費,那麼地方的聯邦社會安全法IV-D檢察官應該能夠幫助你向法院申請一個支付命令,或強制執行子女撫養費的支付方法,但他們不能代表你爭取子女的監護權或育兒時間的問題。至於他要求50/50,是不對的也無法成立的。如果她是不安全的,那為什麼他還是可以接受女兒一半的時間可以和妳在一起?大多數法官都能清楚瞭解,這是一種企圖擺脫支付子女撫養費的詭計。

問:檢察官是否能強迫你出庭作證,就算你告訴他們你不願意?這是一個與我前男友的家庭暴力案件。我告訴檢察官我不想在法庭上作證。請問它們能逼我離開我的工作來出庭作證嗎,假如這案子設到打官司而沒有認罪?

答:該區域檢察官可以發出傳票,要求你出庭作證。如果你沒有出庭,他們可以對你發出逮捕令。一旦你站上證人席上,你會被要求宣誓回答所有的問題。如果你不肯回答問題,你有可能被判藐視法庭罪,這意味著你可能被監禁,直到你同意回答問題。如果你還有一些這方面的問題或疑問,你應該向律師諮詢,來了解作証對你或他整體的影響和每一個可能的結果。

問:我已有法院任命的一名律師。但是,我發現,我將不會在聽證會的日子之前看到她。我是否應該擔心?我被起訴的是沒有付子女撫養費。我從來沒有申請修改我的子女撫養費的議案。可是,我的收入急劇下降,現在我欠大約2,600元。小孩的母親正在要求法院判我10年的牢獄之災,因為我連續20個月都沒能全額支付撫養費。我一直在付我經濟範圍能負擔的撫養費(50%到80%),我並不知道我可以不必去法院來調整我的撫養費負擔。根據我的經濟狀況,法官任命了一位律師來幫我,因為我沒有錢。法院告訴我要我今天就聯繫這位律師,我跟律師的助手談過話。她的辦公室告訴我,她將會在聽證會時與我談話。這讓我擔心,尤其是因為她並沒有要求我的任何信息和資料,譬如工資單和銀行月結單等。

答:我通常喜歡在聽證會前先約客戶在我的辦公室見面。然而,這取決於聽證會的性質。有些律師會在聽證會當天才和客戶見面,這並不罕見。如果所涉及的法律問題並不複雜,他們覺得可以不用預先見面就可以做好充分的準備。有時候,基於你的新委任的律師沒有足夠時間來為案件做準備,你的律師可以在聽證會當天或聽證會之前,向總檢察長辦公室提出重設聽證會日期。你可能需要再次打電話給律師的辦公室,讓他們知道你關心他們是否能妥善的準備,並要求他們解釋在聽證會前要做什麼。有些聽證會是簡單的,如果是一個日期安排的命令,就有可能沒有必要提前見面。但如果它是一個有爭議的聽證會,你將不得不作證的話,那就需要更多的準備時間了。

問:我為我的14歲大的兒子提交了I-130/I-485。我現在是綠卡,因為我另一個美國公民兒子為我申請的。我在2012年成為永久居民。我在9月13日為我的兒子提出申請。這份申請書是2014年1月被批准。可是,現在移民局予以否認,並說他應該離開這個國家,因為他的旅遊許可證已自2010年12月過期。請問,我可以上訴嗎?它需要多大的花費?

答:這是進退兩難的窘境,你的兒子是不能在這裡得到解決的。你迫切需要與律師諮詢,並聘請到最好的移民律師。還好的是,這是金錢可以解決的問題。請注意,由於是你(他的父親)為他(兒子)申請移民,你只是一個綠卡持有人,而不是美國公民,你的兒子必須維持有效的B1/B2非移民身份,直到他有資格申請I-485文件來調整身份。他顯然沒有這樣做,而這也正是問題所在。你的兒子的I-130可能已經批准(因為你和你的兒子的父子關係,而你有合法父母親權力),但I-485被拒絕,因為他失去了合法身份。只有美國公民的親屬(子女,配偶及父母)可以留在美國境內拿到綠卡,即使他們失去了合法身份(也有一些例外的情況,即在2001年之前申請的案件)。你應該聘用一位合格的移民律師為你的兒子做好計劃,如何走領事處理程序。

【曹祖芳律師是德州及華盛頓州執照律師、美國移民律師協會會員、北德州及東德州聯邦法庭起訴律師,前柯林郡刑事檢察官(迄今唯一曾受聘的華裔律師);具有25年豐富經驗,八年內受理數千件刑事和民事案件,其中出庭辯護數百件由陪審團及法官審判的訴訟案件;曹律師能說、讀、寫流利和無口音的英語和漢語。曹律師將為您提供有關法律常識。聯繫信息:​​電話:972-964-8366,電郵:mariatuattorney@yahoo.com, 網址: www.mariatulawoffices.com,地址:2800 W. Parker Rd., #110, Plano, TX 75075】

責任編輯: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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