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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彼得誤殺非裔案 律師疑警槍有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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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5年12月08日訊】(大紀元記者蔡溶紐約報導)華裔警員梁彼得涉嫌因槍支走火殺死非裔青年的案件,明年1月19日將開庭聆訊,法官將聽取案件的證據,1月21日遴選陪審團。昨天(12月7日),梁彼得的兩位代表律師羅佰能(Robert Brown)和柯詩慈(Rae Koshetz)在美東聯成公所,公佈他們對該案調查的進展。他們指出,梁彼得當時所使用的警槍,發送子彈的扳機扣力比較小,此外,梁彼得「很可能會出庭自辯」。

梁彼得所面對的二級過失殺人罪(manslaughter)定義為「被告蓄意傷害他人,而導致死亡」,檢方需要證明,梁彼得明知其行為有導致他人死亡的風險,卻還故意忽視,才能按二級誤殺罪名入其罪。

梁彼得去年11月在布碌崙粉紅公屋(Pink Houses)樓道裡進行「垂直巡邏」時,以持槍的左手開門,因手指放在扳機附近導致走火,子彈由牆壁反彈,將樓道下面一名素未謀面的非裔青年格利(Akai Gurley)誤殺。此過程牽涉三個問題:梁彼得為何要去那裏,他接到的任務是甚麼?當時是否有必要持槍?當他把手指放在板機上時,是否違反紐約市警察局的安全規則?

羅佰能律師說,布碌崙粉紅公屋是紐約市犯罪率最高的政府樓之一,事前因發生槍擊事件,梁彼得和拍檔被警局部署去查看情況,可是對於這樣一個犯罪黑點,兩名毫無經驗的新手從未去過,光是查找地址就折騰了一番,開始「垂直巡邏」了,又發現樓道裡的燈都壞了。

羅佰能是警察出身,自己曾做過巡邏政府樓的房屋局警察,後來任職市警五分局局長,瞭解警署運作。他認為在當時的情況下,一名毫無經驗的新手被派去發生了槍擊案的黑暗樓道裡巡邏,他將手指放在扳機附近「是合理的」(reasonable),而警局為甚麼派新人去高犯罪區域巡邏?為甚麼這樣的犯罪黑點沒有樓梯燈?這才是問題所在。

而柯詩慈律師曾是警局副局長,掌管警方內部紀律裁判。她昨日表示,當梁彼得把手指放在板機上時,不能說他違反紐約市警察局的安全規則,「沒有這方面的規定」。「這純粹是一場不幸的悲劇」,柯詩慈說,梁彼得當時根本不知道樓道下面有人,更不可能「故意忽視」而殺人。

羅佰能進一步指出,每把警槍的扳機上都有一個彈簧,正常的配槍,需要至少12磅的指壓才能扣動扳機、射出子彈。但警方的報告顯示,梁彼得當時所使用的警槍,扳機扣力為11.5磅。「如果只是錯誤的按下,輕輕的碰到,11.5磅的壓力是不應該射出子彈的,我們要調查當中可能存在的誤差。」羅佰能說,他們將聘請兩位槍枝專家,先到案發現場調查,還可能聘請警務程序方面的專家。

至於事件發生後曾有傳媒宣傳的沸沸揚揚,說梁警察與其搭檔發現誤傷受害者後,沒有及時打電話尋找救助,卻「第一時間給工會發送短信,沒有以『救人』為先。」羅佰能強調,「這是完全沒有的事,梁彼得既沒有給工會打電話,也沒有發短信,而是通過對講機(radio)與警局指揮官聯繫」,而布碌崙地區檢察官湯普森(Ken Thompson)當時也很快澄清:「沒有證據表明,梁彼得在事發後曾向警員工會代表發手機短信。」羅佰能說,如果還有這樣的觀點存在,對梁彼得非常不公。

目前,梁彼得聘請兩位律師,再加上傳呼證人、聘請槍枝專家的費用將超過10萬美元。美東聯成公所顧問趙文笙表示,他會盡力籌款,

呼籲支持梁彼得的民眾可繼續捐款,支票可寄至美東聯成公所(地址: 49 Mott Street, New York, NY 10013),支票抬頭寫Peter Liang,備註「Legal Funds」。

責任編輯:艾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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