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税制下高收入者的福音

加拿大高税率或被高捐赠抵免抵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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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5年12月09日讯】(大纪元记者高云林多伦多编译报导)加拿大财长莫纽(Bill Morneau)周二正式要求收入在20万以上的加拿大“1%富人家庭”自明年1月1日起多交4%税率,以帮助应对实现中产阶级减税承诺的成本,但对于倾向于慈善捐赠的高收入者来说,政府宣布实行33%新税收抵免政策无疑是个好消息。
  
据《金融邮报》报导,根据现行规定,每年在慈善上捐赠的前200元可得到15%联邦抵税额度,超过200元的部分可以获得29%的联邦抵税额度,这两个抵税率分别相当于收入低于4.5万元和收入高于13.9万元的税率。
  
自2016年起,收入在20万以上及每年捐款超过200元的捐赠者,将受益于33%的新税收抵免政策。例如,凯瑟琳2016年的应纳税收入为21.5万,她当年向慈善机构捐赠2万元。
   
要分三步计算其2016年的税收抵免,首先,前200元的捐赠可以得到15%联邦抵税额度:200×15% = 30元;之后她会得到4,950元税收抵免,或15,000元(215,000元 – 200,000元)的33%;第三步,她会得到1,392元(29% x 4,800元),那么她2016年所得的联邦抵税额度总数为6,372元(30元 + 4,950元 +1,392元)。此外她还可得到省级的捐赠抵免。
   
按以前的规定,捐赠税务抵免可在5年内兑现,不必当年,因此顶端1%收入者可能会把在2015年的捐赠推迟到2016年申报,以获取更多退税。但政府已预先考虑到这点,并宣布新税收抵免政策只适用于2016年或之后进行的捐赠,因此,今年或以往未申报的捐赠将不符合新的33%退税。
  
不过不是所有省份的最高税率与捐赠税收抵免率相同,例如,安省的高收入捐赠者目前支付的税率为49.5%,而联邦和安省捐赠的合并抵免率为46.4%。或许联邦的改变会鼓励这些省份提高其捐赠抵免率。◇

责任编辑: 乔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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