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也:“前腐后继”的贪官是制度的受益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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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5年04月14日讯】

导语:止不住的前腐后继

昆明书记高劲松昨日落马。至此,不到一年时间,昆明三任市委书记仇和、张田欣、高劲松均落马。有媒体盘点至少四地市委书记连续被查,其实又何止于地市委书记的“前腐后继”。比如解放军总后勤部三任副部长先后被查、太原市前后三任公安局长先后落马、河南省交通厅长上演13年里四任厅长先落马。反腐就像割韭菜,割了一茬又冒出一茬,如此腐败,简直已到破产式腐败。

与此同时,也有媒体又盘点大老虎受审照大比拼,刘铁男消瘦、季建业颓废……他们出庭时的形象,与其证件照上的形象相比,如同被“卸妆”,真是落水的凤凰不如鸡,一个个被挖祖坟、扒裤底地示众。可以这么说,贪官们根本不是制度的终级受益者,也是受害者。

面对崩塌式腐败,如果一味地查而不改变,不去反思,那么就不会有真正的进步!

一、不怪的连腐怪圈

有官媒特意做了篇《如何才能跳出“前腐后继”的怪圈》的专题报导,以昆明三任书记来说事,而对贪官像秋后的兔子满地里乱跑,给主政官员三种“警示”:一是要警告他们,千万别有侥幸心,腐败没有“安全区”,伸手只能被抓。二是要求他们自律,身处关键岗位,必须时刻自律;三是要求他们别迷信圈子,“朋友圈会变成腐败圈”。

这些都是皮相之谈,说白了就是瞎扯蛋。以目前官场的现状而言,“前腐后继”根本不是什么怪圈,已经成为中国官场的普通现象。贪腐成为官员的为官之道,只要他们上了道就下不来,纷纷奔着贪腐而去,贪污也好,通奸也好,逃亡国外也好,被抓也好,官场就是如此,试问哪个官员不在这条道上跑得正欢?至于这三条所谓的“警示”,更是站不足脚,不妨由笔者一一作解:

其一,警告。警告主政官员“你千万不要有侥幸心,腐败是没有“安全区”的,伸手必捉”,这有用吗?你再是苦口婆心也无济于事,在巨大的利益诱惑之下,只会抛之脑后。天下熙熙皆为名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每个人走上了仕途,就难逃“升官发财”的名利诱惑。试想明朝草根皇帝朱元璋肃贪,那种警告才叫血腥呢,没贪多少就剥皮揎草论处,立于衙门门口或者当地土地庙的门口,用以警告继任官员,切勿贪赃枉法。但是照样有人冒着诛连九族的风险也有不惜以身试法。人性是贪婪的,从来都是不见棺材不落泪,警告显然是苍白无力的。

其二,自律。自律就更加严重不靠谱了:有人呈上美女投怀送抱,一个两个,他可能不敢沾腥,三个四个,还决定做柳下惠,十个八个,总有王八看绿豆对上眼的,即使心里拒绝,裤裆已让他变成惠下柳(会下流);同样道理,有人捧上钱款来主动贿赂,一万二万,他可能看不上眼,十万八万,他盘算一下觉得犯不上,百万千万就心里拒绝,可是手已经止不住地伸了出去。自律从来就没有靠谱过,中国讲了几千年的仁义道德,克己复礼,但称得上圣人的也就二个半,如果靠自律能成圣人,那才是活见鬼,一定是“始于作伪,终于无耻”的,最终个个变成吃特供,用特权。

其三,圈子。要他们别迷信圈子,因为“朋友圈会变成腐败圈”,这压根就是伪命题,因为朋友圈无关腐败。人以类聚,物以群分,人人都有朋友圈,只不过官员的朋友圈可能高大上些罢了,但脱不开升官和发财两个主题。有些人做了官,就与民众绝缘了,越来越没有人情味,不再到群众中去,也不想听群众的意见,因为对他来说,群众算什么屁?能给我升官晋爵吗?不能!能给我发财致富吗?也不能!相反,他们觉得:这帮群众都是牢骚鬼,总有提不完的反对意见,能指望他们给自己升官?这帮群众都是讨债鬼,总有还不清的民生欠账,还指望通过他们捞个啥?所幸的是,官员的前途呢,掌握到党组织——直接地说,就捏在上级领导手中;更幸运的是,官员的钱途呢,可以通过权力让自己的亲信或马仔去兑现。规则决定圈子,讨前途就得有所依附,所以冲进上级领导圈子里去,谋钱途就得靠权钱交易,所以被请亲信马仔圈子里去。你说,他们别迷信政商圈子,那就是见鬼了,无异于要绝他们的官路和财道。

因此,靠这三条警示来要求官员抗腐、拒腐,那简直是图样图森破了,开了国际大玩笑。

二、难逃的双重陷阱

古语云,“前车之覆,后车之鉴”,这句千古箴言,而今在中国官场却有失效之虞。近年来频仍曝光的腐败事件已经让我们看到前车的无鉴,一些地方和部门更是出现“前腐后继”的“壮烈”场面。究其原因是什么?

笔者主为中国塌方式腐败的根本原因,就是人性和制度使然。

我的观点历来就是:人是靠不住的,如果制度再靠不住的话,那么会出现怎么样的结果?只能出现腐败的山头,或者腐败的粪坑,出现腐败窝案,出现前腐后继的现象就不足为怪了。不妨听我来分析一番:

第一是人性的原因。

人性都贪婪的,趋利避害是其本性,这是人性的陷阱,难免会“人为财死,鸟为食亡”的结局,在“金钱至上”的国度里,没有传统的“义利观”,更没有宗教的“敬畏精神”,人都异化为欲望的奴隶。诚如“一旦有适当的利润,资本就胆大起来。如果有百分之十的利润,它就保证被到处使用;有百分之二十的利润,它就活跃起来;有百分之五十的利润,它就铤而走险;为了百分之一百的利润,它就敢践踏一切人间法律;有百分之三百的利润,它就敢犯任何罪行,甚至冒绞首的危险”所言,人们选择从政,进行的就是一场人生投资,他们手中资本就是握有的权力,“千里做官只为财”和“人为不己天诛地灭”这是大实话,至于“把有限的生命投入到无限的为人民服务中去”就难脱钓名沽誉之嫌。我们千万不要天真地认为:只要他们把拳头举过头顶、宣过誓了,就真的是特殊材料制成的了,从此脱胎换骨,变成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人民公仆。

可以这么说,我们的政府中的许多官员压根就没信仰的,如果非要说他们有的话,他们信仰根本不是主义,而是权力和金钱,入党宣誓无非就是想借这一身份给自己“加持”,从而实现通往终极的信仰——权力和金钱的方便之门。

第二是制度的原因。

“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这是人类共识,笔者在想,执政党也不至于还蒙在鼓里,只是某些人不舍得放下这个绝对的权力,埋头装鸵鸟罢了。既然有着集权而不想放权的念头,那么制度就出现问题就再正常不过了:首先,制度是由人来制定的,而这些制定制度的人因为有私心,只会千方百计地想着加强自己的权力,尽量避免民众来监督自己,最终掉入了“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的泥淖之中,徒徒地使这种制度成为腐败的温床;其二,制度是由人不执行的,而这些执行制度的人也因为私心,只会一门心思地想着凌驾于制度之上,通过各种手段来搞“特事特办”,不想按规定来办,最终再好的制度成只能成为废纸。

制度设计有漏洞,制度执行又失位,在这种制度环境之下,就给腐败分子钻空子了,让他们这些坏人活得如鱼得水,形成一个小人得势的社会大环境,正因为如此,腐败分子脱颖而出,一旦想反腐就会呈现“塌方式腐败”,因为制度本身就能够制造“权力陷阱”:即腐败分子提拔腐败分子,腐败分子来抓反腐工作,最终反腐工作就像一地鸡毛,看看都凌乱,陷入了“反难、不反亦难”的两难境地。

既然是制度原因,那么靠割韭菜式反腐,即对付那些贪官,就显得无济于事了,也只能跌落于“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的恶性循环之中,如昆明三任书记“三连腐”的事例早已不是孤例,已是比比皆是。

制度没有把权力关进笼子,没有跳进“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的权力陷阱,那么一个地方,不管是省、市、县还是乡、村,一把手权力巨大,人、财、物都由其把控,加之人性本来就是贪婪的,根本没有止境,陷入人性贪婪的陷阱,他近乎为所欲为,不到恶贯满盈是不会善罢干休的。与其说这些岗位高危,毋宁说权力不受足够监督,任何岗位都可能是“陷阱”。

三、没有终极受益者

4月9日,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贵州省委原常委、遵义市委原书记廖少华受贿、滥用职权案。廖少华出庭后,其容貌的改变让不少人惊呼“这人还是廖少华吗?!”有媒体盘点发现,“大老虎”落马后,容貌变化不小的不止廖少华一人。“大老虎”出庭时的形象,与其证件照上的形象相比,如同被“卸妆”……

现行高度集权的政治体制祸国殃民,危害无以复加,但是,在这样的制度之下,没有终极受益者——包括这些贪官们。

人性是贪婪的,这是大前提,但贪婪并不可怕。不要以为贪官真的很坏——党员也是人,贪官也是人,他们都有活生生的有血有肉的人,是人都遵循“趋利避害”的原则,谁想捞钱把自己捞进监狱里,落个身败名裂的结局。

想想贪官也不容易,一开始大多数完全可能是理想主义者,还是怀揣着那么一丝“为官一任,造福一方”的梦想,也是从一个基层干部干起,在官场像爬行动物一样慢慢进化,最后进化到老虎,基本上毕其功于二三十年。再看看贪官受审的样子,未落马前何等春风得意,呼风唤雨;落马之后,就是落水的凤凰不如鸡,又得何等的凄惨,虽然不至于受到极刑处死,但是无不是进行“挖祖坟式”的示众。

早知今日何必当初?虽然他们咎由自取受到了审判,但是让他们变成人民罪人的制度,却永远处于缺席审判的状态。其实,恰恰我们的制度已经让不少官员不知不觉、身不由已滑入贪腐的深渊,毕竟官场是个大熔炉,一旦跑进了官场,谁都想着往权力的顶层奔去。

我们必须明白的是,这个世界上根本不存在君子之国,也没有真正意义上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公仆。所谓的公仆,也只是由广大纳税人在贡养着,是他们给公仆们支付了薪酬,向政府购买社会服务产品的。要管好这批人,与其劝他们不要辜负广大民众的重托,还不如要听从雇主们——广大民众的心声,他们的升迁雇主们满不满意给出选票说了算。

因为人都是不可靠的,都想着“人不为己天诛地灭”的利益算盘,所以要想这些官员变得相对可靠,方法也只有两种,一种就是人防人,让民众参与到监督官员中来;另一种就是制度防人,把官员关进制度的笼子,让他们规范用权。否则,永远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反腐也只能永远在路上了。

结语

是人都贪婪的,都想趋利避害,我们的制度到底是助长了官员的贪婪呢,还是遏制了官员的贪婪,这才是制度设计的关键。(原标题:“前腐后继”为哪般?贪官并非制度的受益者!)

--转自作者博客

责任编辑:南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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