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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寶銀行房貸欺詐案庭審追蹤系列報道之三十七

辯方:地產經紀提供資料與銀行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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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5年05月07日訊】(大紀元記者蔡溶紐約報導)國寶銀行涉嫌偽造文書、幫助客戶獲得聯邦購房貸款案5月5日繼續審理,前國寶貸款員朱莉(陳若蘭)接受銀行辯護律師的質詢,律師指出,陳若蘭經手的貸款中有大量客戶來自房地產經紀人,他們在房地產交易中負責提供信息,經紀人若提供虛假資料,銀行沒有連帶責任。

國寶銀行的辯方律師針對陳若蘭週一的證詞,舉出多筆陳若蘭經手的貸款,是由地產經紀人與借款人面談,向借款人了解並收集其受教育程度、收入和職位等基本資料,並幫他們填寫1003貸款申請表。律師竭力證明,這些地產經紀人所填的「申請表格上亦個個都是經理,收入都這麼高」,即便地產經紀人為了協助借款人獲得房屋貸款,捏造當事人的工作證明資料以合乎貸款條件,也與銀行無關,因為他們不是銀行雇員。陳若蘭承認,經地產經紀人提交的貸款申請,通常不安排借款人到銀行和貸款專員見面。

律師指出,在貸款文件交給審核員(underwriter)審核之前,國寶還會通過搜索電話黃頁網頁等方法檢查申請人工作與實際情形是否不同,並附上搜尋結果給「房利美」,以確保申請人的在職證明無虛假。律師通過盤問證人,引導陪審團注意國寶銀行所提供的親屬贈金(Gift Letter)文件及工作證明都比「房利美」要求的更詳細。

律師又提出佐證,指出國寶銀行的運作方式很保險,貸款回收基本不出問題。借款人違約不還款的情況極少見,風險很低,即使借款人供不起樓,房屋被收回,銀行轉賣的損失也很小。

辯方還在庭上評擊證人陳若蘭的誠信度,指出她在為客戶現金換支票的問題上不誠實,最終導致其在2010年,繼余啟斌之後,被國寶總裁孫儀文開除。

責任編輯:鐘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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