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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員工告老闆欠薪 99.9%是老闆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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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5年09月02日訊】(大紀元記者林丹紐約報導)9月1日,「杭劍聯合律師事務所」的杭劍律師受美東華人美甲協會之邀,在該會組織的美甲新規說明會上,講解執行美甲新規中的勞工條例以及應注意的問題,他以其10年勞工律師的經驗建議,老闆永遠不要剋扣員工的工資和小費,要做好員工工資和出勤記錄,一旦挨告,最好與員工和解。

杭劍律師強調,「永遠不要扣員工的小費和工資」,這樣方可保障老闆不挨告。他舉例說,有一個韓國甲店老闆對規定方方面面都執行得非常完善,員工上班打卡,但他經常超出每週40個正常工時有5、6分鐘沒有算加班費,結果被員工告,被索賠近27萬,後找到律師為他和解。

如果萬一被員工告,杭律師建議,最好的辦法是老闆和員工和解,找律師減少損失。因為官司打下去的結果往往是老闆輸掉,而且代價很大。

杭律師以其經驗介紹,「員工把老闆告到聯邦法院的話,99.9%都是老闆輸。」他表示,如果老闆不服氣還是要打下去,打到底,一來就算贏了,律師費也會很高,這筆帳划算不划算?二來如果有一點點失誤而官司輸掉,對方的律師費也要敗訴者(老闆)支付。

除了律師費,還有賠款和罰金,杭律師說,按聯邦南區法院判例,按聯邦法律要罰一倍,按州法律又再罰一倍,加起來就是三倍。所以,以打官司來解決和終結勞工糾紛的,「我見過傾家蕩產的都有,這並非聳人聽聞。」

如何防範風險,杭律師建議,甲店務必要「記錄員工工作時間」、「記錄員工工資和小費」,執行好這些規定,可保護自己。此外,甲店應買打卡機,要求員工上下班打卡,沒有打卡機也要做好記錄。打卡的話,每天要打4次卡,因勞工法規定「午餐要有半小時的不受打擾的時間」。對此,有的店主認為,那豈不是工作量很大、很麻煩?杭律師則表示,如果被查那就更麻煩,同時沒有記錄,律師也很難幫上忙。

另外,發薪水時必須要員工簽名,員工不懂英文的,工資單要用其母語書寫,所有員工的工資單必須保留6年,可掃瞄成電子文檔保存在郵箱。

如遇到聯邦或州勞工廳突查,阮律師建議,可以跟檢查人員說明自己有律師,讓檢查人員跟律師談,檢查人員一般都會同意,這樣可規避很多風險。

責任編輯:艾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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