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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漁船非法捕撈 將在國際會議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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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9月21日報導】(中央社台北21日電)屏東籍漁船「順得慶888號」涉及非法割捕水鯊魚鰭,綠色和平肯定漁業署將吊照懲處;但發現共有紅肉丫髻鮫等英文名稱4種鯊魚,不止1種,23日國際會議上將公布違法事證。

國際組織綠色和平資深媒體與推廣主任李芳怡今天強調,綠色和平在屏東籍漁船「順得慶888號」上發現違法割捕的魚鰭所屬鯊魚魚種,不止農委會漁業署後來聯繫海巡署巡護船登船檢驗後所發現船上作業登記的水鯊1種。

她也說,綠色和平還發現,推算不合法割捕的鯊魚鰭是95公斤,不是之前推算的75公斤;事證公布在:https://www.dropbox.com/sh/45klo2giou1c633/AADB8W1SPyMrxYmgn6Gi0yKza?dl=0。

非法割捕的魚鰭魚種計4種,李芳怡說,除了船上紀錄表上登記的水鯊,綠色和平委請專家鑑定出世界自然保育聯盟(IUCN)瀕危物種紅皮書列為瀕危的紅肉丫髻鮫(scalloped hammerhead),同時列入華盛頓公約(CITES)附錄二(族群數量稀少,須有效管制),在東太平洋及大西洋是禁捕的。

其次,鑑定出4種IUCN近危魚種,包含漁業署確認的水鯊,以及青鯊,英文名都叫blue shark;另2種IUCN列近危魚種是黑鯊、平滑白眼鮫,這2種魚在中西太平洋、大西洋都禁捕,英文名都叫silky shark。

再者,綠色和平同時鑑定出被非法割捕魚鰭的還有鼠鯊,英文名叫porbeagle shark,IUCN列易危,也被列入華盛頓公約(CITES)附錄二物種。

綠色和平補充,華盛頓公約(CITES)附錄二的定義為,目前族群數量相當稀少,雖然不致於有滅種的威脅,但將來有可能滅種;須經由貿易管制,即物種出口需有相關證明,以控管野生族群的數量。

李芳怡補充,觸犯國際禁捕規定,依國內「漁業法」規定,可處新台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

李芳怡強調,漁業署史無前例地已採取初步執法動作,綠色和平肯定漁業署積極調查違法漁船,但是漁業管理漏洞是全球面臨的共同問題,不是台灣的家務事。

她重申,後天(23日),中西太平洋漁業委員會(WCPFC)技術及紀律委員會(TCC)將在密克羅尼西亞召開,包括漁業署及其他20多國與地區的會員,以及綠色和平,都將以觀察員身分與會,屆時綠色和平會向國際公布台灣漁船違法割捕鯊魚鰭事證,並呼籲各國教育漁民辨識瀕危魚種,且不可在禁捕水域漁捕禁捕的魚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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