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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然修改合同 沃爾瑪供應商日子難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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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5年09月23日訊】(大紀元記者李平多倫多編譯報導)今年6月中旬,美國零售巨頭沃爾瑪宣布要對供應商收取配送中心、倉庫和新店貨架費用,又稱供應商贊助費(vendor allowances),並延長供應商付款週期。沃爾瑪此言一出,立即激怒眾多供應商,其中有些已經訴諸法律,狀告沃爾瑪此舉有失公平。

彭博上週一份報告曾披露,有幾家供應商已經聘請律師,希望通過法律手段迫使沃爾瑪收回上述不公平條款。還有些資金雄厚的供應商,希望借自身規模能掌握更多談判籌碼。專家表示,供應商們肯定不想支付倉庫使用費,也不想延長付款週期,有些還可能得貸款才能度過難關,但肯定誰也不會停止與世界最大零售巨頭做生意。

付款週期越拉越長

實際上,供應商贊助費在業內很普遍。為中小企業提供搭橋貸款(bridge loans)及其它資金貸款的多倫多Fundthrough貸款公司聯合創辦人兼CEO阿斯特(Uster)說,沃爾瑪此舉是想將小供應商變成他自己的銀行,小企業和大商家做生意雖好,但資金緊張時也很煩心,公司得不到長足發展。

多倫多Retail Advisors Network零售顧問合夥人溫德(Bruce Winder)說,國內超市、醫藥、美容和電子產品等行業最大零售供應商合同有多種,有的會要求供應商在開新店時供貨,並提供高達10%折扣;有的會收取供應商配送中心倉儲費用;有的會要求付款週期延長至90天;有的會要求如10~20天提前付款,供應商提供2%折扣;有的會收取供應商貨架預留費用。

如條款不利,供應商可能會討價還價,但談判最終結果取決於雙方規模和實力。阿斯特說,生意做久了,商家條款會越來越不利供應商,從幾十年前的到貨付現到現在付款期限越來越長,先是30天付款,後來變成45天,再到變成90天,有的甚至寫明貨到120天後才付款。

合同突然變更日益普遍

沃爾瑪發言人巴納特(Deisha Barnett)說,新增收費不是因員工工資普遍上漲,對於供應商來說,不會總是一帆風順,變化對大家都不易,但公司會堅定秉承只有日常經營成本下降,才能為客戶提供最低商品價格,最後沃爾瑪和供應商雙方都能實現提高銷售量。

阿斯特說,沃爾瑪雖是首個公開修改供應商合同條款的商家,但許多其它商家也在跟風,只是做得更謹慎些而已。現在許多商家,尤其是許多為美國大型倉儲連鎖供貨的加拿大商家,都面臨合同付款條款和實際付款條款變更。

溫德則說,許多商家為保利潤率,業務過程中均已考慮折扣。商家提高折扣時,通常是逐漸進行,以便供應商能充分應對。過去突然修改合同是商家最大禁忌之一,但現在這種做法越來越普遍。對於供應商來說,突然變化時,沒辦法一時通過削減管理成本來減少業務成本,只有裁員,或被迫少賺點,直到找到辦法降低成本。◇

責任編輯:文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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