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6年10月15日訊】(大紀元記者林一澳洲布里斯本編譯報導)在過去的一年裡,昆士蘭公務員因行為和表現問題被投訴的案例共2705宗,佔全昆士蘭公共領域的1.4%,優於2014-15年的1.7%。
據布里斯本時報報導,全州的公務員當中,有0.1%犯下嚴重的操行問題,相比起一年前的0.13%也有所改進。
在2705個案例當中,有7%或193宗屬於最嚴重的級別—3(b)。這一級別包括:可能觸犯刑事法、嚴重行為不端(故意的、魯莽的和惡意的)、嚴重失職行為,且一旦被證實將面臨被開除。
另外,也有986宗(37%)被納入3(a)級別之中。這一級別與3(b)類似,但並不隸屬刑事法之列。再者,共有1526個案例(56%)為第2級別,即輕微的行為不端。
在所有昆士蘭州政府的部門當中,教育和培訓部(Department of Education and Training)所接獲的和工作表現相關的投訴最多,其中第2級別的有623宗、3(a)級別的有209宗以及3(b)級別的47宗。
目前,教育和培訓部並沒有開除任何尚處在試用期間的員工,但有64人接受紀律處分。
針對這些數據,昆士蘭政府在官網上表示,這些操行問題僅代表「整個公共服務領域中的少量員工」。這些數據「有力的證明大部份的公務員都達到或超越對他們的標準、期許」。
這些案例如果獲得證實,結果將包括懲罰、薪金調整被消減、降級、金錢賠償、調職或停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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